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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苗警加班費領禮券 但…劉政鴻沒付錢
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任內9年,讓苗栗負債600多億,劉政鴻不但砸大錢舉辦
活動,有時要推動計畫時就會把財政處與法制科找來,確認「有錢、沒違法
」的原則,現在更爆出,他去年共發227萬5000元的超商禮券,給去年318學
運期間北上支援的員警。
《風傳媒》報導,劉政鴻在去年318學運期間獎勵北上支援的員警,只要出
勤就可以領到1000元禮券,這筆支出,透過國民黨某黨政高層辦公室購買,
劉政鴻一直沒付款,等到徐耀昌上任後,向徐耀昌辦公室討債,這筆帳才浮
出檯面。
報導指出,苗栗縣政府共花了227萬5千元,雖然苗栗縣府主計處認為,員警
加班給禮券用預算法第70條算是合法,卻被法制科打臉,法制科指出,依照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指出,若各機關有福利獎金或其他
給予事項,應該要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通案核定實施」,不能自行規定
先行支給。
心得:
幹你媽的,苗栗員警真是不識好歹,縣太爺給你們機會去教訓學匪,你們應該
感激涕零才對,現在怎麼還有臉跟主子要錢?沒人逼你們加班啊,沒錢領不會
去縣政府抗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