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新上路版規後續討論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7 10:27:01
→ tenka92417: 第三章攻擊地域跟明顯貶抑詞怎麼判斷? 05/16 23:54
→ tenka92417: 如果對於某人愛用日本式的貶抑詞稱呼某地的行為不處理 05/17 00:05
→ tenka92417: 的話,這種版規也是一樣的霸菱行為 05/17 00:05
我來講一下擦邊球的爭議狀況
第三章 言語攻擊板規
判決準則:
※判斷要點為[下述禁止特定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人身攻擊
※使用圖片/連結/代稱/暱稱等形式諷刺特定對象亦視為人身攻擊
大家在仔細看一下 第三章的判斷準則 是用[明顯貶抑詞語]
所謂的「明顯貶抑」
指的是放諸四海大致皆準的攻擊性用語
擦邊球用語我不能說不是貶抑
但是並不在規範範圍內
比如說 吱吱蛆蛆其實也都有貶意
但是還不是有泛藍的臉書團自稱台灣藍蛆
nigga本來是白人對黑人侮辱性用語 但是後來變成黑人間的隨性打招呼用詞
很多語言的使用會因時空環境的不同而產生貶抑或是歧義
所以如果版主硬去抓這種擦邊球
政黑版才會像過去一樣雞飛狗跳
我舉個例子 「小姐」這個詞在大陸是指妓女 他們現在一般都用女士
如果有大陸女性使用者來討論 有個版友只是說句「這位小姐」就被檢舉
他的理由是在中國是有負面含意 如果要抓擦邊球這也是應該成立的
如果是我來發這種攻擊性詞語判例
我都會在結尾加三行字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5-17 10:31:00
罵政治 不酸版眾 小清新^.<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5-17 10:32:00
罵板眾算是人身攻擊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7 10:33:00
看罵誰 如何罵
作者: durg (........)   2015-05-17 10:33:00
大致上可以理解,其實就是除了過度的騷擾外一切ok吧算很寬鬆自由的尺度了
作者: ermina   2015-05-17 10:36:00
個人目前只看過一位心懷歹毒的internet troller 壞的程度前無古人 所以這種"攻擊"也真的是很難有一定標準 都是互相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5-17 10:37:00
有沒有聽到支那就崩潰的八卦? ^.^
作者: ermina   2015-05-17 10:38:00
比較下才能了解這些"惡意"程度 當政治版版主真是苦職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7 13:42:00
推b( ̄︿ ̄)d辛苦F為此特地推一篇了
作者: jevix (過氣小菜尉)   2015-05-17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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