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人身攻擊的判決案
讓有些版友覺得不服
站在版主盡力維持判決公平及一致性的立場
我將判決過程明文寫成判斷步驟
會連同政檢版上的<[公告] 版主對灰色地帶攻擊性字句解釋>
寫成一篇判決準則給大家參考
希望能夠盡量減少各位版友的疑慮
人身攻擊判決三步驟
1.檢舉方須提起相當證據,足以證明其為被貶抑之對象,且列出被檢舉人所使用足以構成
「貶抑」之詞語,檢舉方須舉證其檢舉的詞語或陳述帶有明顯負面貶抑意義。
2.版主由此認定,檢舉方指稱被檢舉人所用言詞含有字面上毫無歧義的負面貶抑,且檢舉
方已盡其舉證責任,當由被檢舉人負起抗辯責任,證明其使用詞語或敘述,非「明顯貶
抑」詞語,亦即含有其他社會上公知的非負面意義。
3.版主就雙方舉證強度做出判決,並說明判決理由。如被檢舉人未盡其抗辯之責任,版主
將就檢舉人的證詞進行判決,若判決結果因而對檢舉人有利,被檢舉人須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