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治獻金法是個很好笑的法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6-03 06:05:53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政治清潔工))》之銘言:
: 不立更慘
: 拼命收 拼命買 拼命花 拼命撈 拼命上位
: 立了以後
: 收太多 罰錢
: 收了不報 財產來源不明 抓
: 欠缺的只是執行而已
做人要務實一點
你叫一個賊去立法捉自已
有可能嗎?
這些立法委員也是候選人
他們不管再怎麼立法
也會留一條後路給自已走
就算立法又如何
簡單這樣講好了
不管有沒有立這個法
都是沒用的
因為他們就是會拼命收
不管是誰都捉不到
這是已經注定的事了
誰也改不了
除非人民有能力去直接立更嚴格的法條
不然叫這些立委立法捉自已
別作夢了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6-03 07:07:00
行政權也有權力,司法權也有權利,只要台灣歷史走的夠久,很多制衡的力量就會發展得很好!人民的力量也是一個力量,只是過於分散又過於被操弄!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2:00
觀察多次公民運動 可以發現這種事人民比較無感政治獻金是政治人物跟財團商人之間的關係沒有直接加害到人民 故無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3 07:14:00
樓上此言差矣 要看收錢的是誰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4:00
黨產也是 影響的是黨跟黨的競爭 不關人民的事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8:00
noonee大也說的有道理 但直接影響人民 或感同身受的事件影響比較大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6-03 07:23:00
政治獻金法 -> 馬英九 人民無感 陳水扁 快抓去關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25:00
陳水扁那是媒體照三餐報 加上罪證確鑿 馬的小辮子又沒被抓到至於人民有感的 比如十二年國教,食安,仲秋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5-06-03 07:27:00
書讀最多的n大開示了,但我不是,兩邊我都有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3 07:30:00
樓上是不是認錯人了 喜歡講讀書多不多的是l開頭的
作者: chihchan ( )   2015-06-03 08:32:00
所以1949後有國民黨主席去過南極大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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