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 即使是用分身發言
在沒有違反版規的情況下
版主也不能做出任何處分
但是相關的名單我會收錄政檢精華區
方便大家查詢檢舉之用
以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6 14:52:00請問是否所有違反版規的情況都要有人檢舉才會處理?
請見版規當然第二章違規版主可以處理 但是有時候版主不一定都會剛好看到 所以就需要版友檢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6 14:54:00原來如此 呵呵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5-06-06 15:06:00沒有違規應該可以共用吧因為比如說分身固定上那個版,偶爾過來這裡回個文這樣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 by 多重ID管理辦法不過只有版主以上有資格去檢舉,你想放就放吧
經>>板主職<<以上使用檢舉 好啦 沒義務 所以你要放就放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6 15:24:00你講的東西~我再去查一下程序 看沒違法能否申請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5-06-06 15:30:00你可以把名單交給管理部讓他們處理ㄚ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6-06 16:14:00持有分身帳號過多可以向帳號不檢舉
有分身就該全部水桶巴 不然水桶又有什麼意義捅了一個還有十個分身把分身要桶加進版規投個票?
五個分身以上就能檢舉 違規後又使用分身也能檢舉除此之外 應該算合法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å°ç˜‹ç˜‹) 2015-06-07 01:27:00
是先水桶再株連分身,還是只要有分身就一律水桶?氣氛怪怪的喔
先水桶在抓分身阿 沒犯錯抓分身幹嘛 分身又不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