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退回大巨蛋案 遭批「吃案機構」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5-06-25 23:24:24
柯不是說證據充足?
為什麼柯丟給法務部?
因為內容如果有問題
柯不用怕誣告罪
因為法務部不是司法單位
沒有誣告的問題
擺明就是自己心虛了
作秀過頭了
這下好了
騎虎難下了
蠢到極點
※ 引述《sillygoose (sillygoose)》之銘言:
: 直接把證據丟給地檢署偵辦不就好了,丟給法務部的目的,本來就是司馬昭之心,
: 會被退回一定也早算好了,就跟大巨蛋丟給營建署一樣,玩不下去就把球丟給別人處理
: 只是到底有多少白癡會去相信這不是政治手段。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6-25 23:32:00
作者: linsikin (飛.....到哪啦....)   2015-06-25 23:47:00
這真的是作秀無誤,上課老師早就說過一定會被退回XD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6-25 23:48:00
真的沒看過送法務部der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6-26 07:04:00
小辣椒: 我只要招招手,教授跟翻譯就來了。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6-26 08:59:00
說柯蠢?說白目正確,說蠢就是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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