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提出「一中同表」、「不能說中華民國存在」、「避免兩國論」。
這些都太膚淺了,不過是被蔡英文的「維持現狀」逼到「死角」,狗急跳牆的躁進盲動!
回顧24年前的「國統綱領」,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於1991年2月23日國統會
第三次會議通過,兩岸方針的最高指導原則,國民黨執政時代,除了李登輝執政最後一年
提出「兩國論」、陳水扁2003「一邊一國」,民進黨執政中斷兩岸八年談判進程,國民黨
政府的兩岸路線一直遵行「國統綱領」的三階段進行,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中程四項,
洪秀柱只要說回歸「國統綱領」,甚至恢復「國統會」運作,就可清楚交代兩岸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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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編輯]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四大原則[編輯]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
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三個階段的進程[編輯]
1.近程(互惠交流階段)
(一) 以交流促進瞭解,以互惠化解敵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的安全與安定,在互惠
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以建立良性互動關係。
(二) 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制訂交流規範,設立中介機構,以維護兩岸人民權益;逐步
放寬各項限制,擴大兩岸民間交流,以促進雙方社會繁榮。
(三) 在國家統一的目標下,為增進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地區應積極推動經濟改革,逐
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臺灣地區則應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建立均富社會
。
(四) 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在國
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
2.中程(互信合作階段)
(一) 兩岸應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管道。
(二) 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共同開發大陸東南沿海地區,並逐步向其他地
區推展,以縮短兩岸人民生活差距。
(三) 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
(四) 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
3.遠程(協商統一階段) 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秉持政治民主、
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制,以建立民主、
自由、均富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