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治國家?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5-07-25 11:59:52
每次看到蛆蛆痛罵台灣還是不是法治國家、學生不爽就可以亂衝嗎,開口閉口都是法治國
家,就覺得有必要討論一下
法治國家是近代才發展出來的觀念,可是國家要人民「守法」,卻是已經流傳好幾百年的
觀念。如果法治國家只是要求人民守法,那又何必發展出這個觀念呢?不是幾百年來都這
樣嗎?可見,「法治國家」跟「人民守法」不是兩個可以完全重疊的概念。
法治國家的內涵是,不只人民要守法,連「國家」也要守法!更進一步說,如果人民違法
了,國家還是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逮捕人民、對人民審判、給予自我辯護的機會。如果人民
犯罪,我就可以當場亂棒打死,那算是法治國家嗎?單方面的要求人民守法不算是法治國
家,不然戒嚴時期的台灣也算法治國家了。人民要守法,但是人民違法時國家還是要遵照
法律程序宣告他違法,這才是法治國家!!!
當這些學生闖入教育部時,沒錯,他們正處於一個隨時可能觸犯法律的狀態,但是請問警
察們是依據他們可能觸犯哪條法律來逮捕他們?
強佔公署?啊抱歉已經廢了。妨礙公務?下班時間,算妨礙公務嗎。到底哪條罪名?然後
呢,請問你們依據哪條法律的授權,讓你們可以對闖入教育部的高中生上銬、上束帶?請
明確指出哪條法律准你們這麼做?束帶是合法的戒具嗎?如果你們告訴我沒法律說不准就
表示可以,那也不要上銬了啦,直接亂棒打死!
一個法治國家的成熟,不只是看人民是否守法,更是在看政府面對人民違法時是不是還能
堅守法律的界線,在不過份侵害人權的要求下來完全維護社會秩序的任務!如果人民違法
我就可以把你往死裡打,那找黑道就好了。
只檢討人民違法,卻忽視國家也在違法,還高喊法治國家,根本就沒有深入了解法治國家
是什麼!!!
啊對了,我忘了,KMT本來就是黑道
作者: skysail (sky)   2015-07-25 12:03:00
違法推行課綱 kmt已自失立場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04:00
沒破壞、沒暴力示威就只是普通行為訴求啊
作者: dodoing (11)   2015-07-25 12:05:00
課綱有沒有違法請洽行政法院~~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05:00
開夜市沒闖部門可是丟汽油彈難到比較法治?假議題為反而反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25 12:06:00
其實 警察要逮捕是沒問題不過他們忘了一件事,就是政權是可以被換下來的也就是說,"逮捕"這一件事必需受到社會的公評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07:00
不反對逮捕,反對暴力逮捕,侵犯人權
作者: ingrans (....)   2015-07-25 12:09:00
我覺得明年就會立場互換,只會更激烈而已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7-25 12:10:00
現在也沒有"強姦罪"你去強姦別人無罪是吧? 智障的邏輯別丟人現眼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12:00
真的沒有強奸罪的話 強奸就是無罪啊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5-07-25 12:13:00
現在沒有強姦罪 但是有強制性交罪 樓上還好嗎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13:00
道德跟法治混著用概念喲沒有完善的法律 所以有漏洞就修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7-25 12:14:00
強制性交罪表示: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07-25 12:14:00
國家違法有法律正在檢驗 學生違法也就同樣的要依法處置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7-25 12:15:00
一群智障口口聲聲說政府違法在先結果自己法治觀念亂七八糟還敢嘴砲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15:00
不是你覺得有罪就能判有罪 程序正義懂?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7-25 12:15:00
arkholy: 現在也沒有"強姦罪"(ry <-好觀念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16:00
你的法治根本人治了 誰比較沒法治舉爛例子洗自己臉...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7-25 12:21:00
假設你去強姦別人,所不能用強制性交罪來制裁你是吧,因為沒有"強姦罪"啊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5-07-25 12:22:00
唉,強制性交都不知道,這水準…所以以後還要定打砲罪吧?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7-25 12:24:00
其實....關於逮捕這種東西,連憲法都有規定吧.....而且國家要遵守法律這不理所當然嗎,公務員最怕的其實是違法,不怕的只有政務官和那些民選首長而已而已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5-07-25 12:27:00
構成要件是什麼都搞不懂的咖還是別跟人討論法律吧..你以為你定義這個叫強姦然後沒強姦罪所以我無罪?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25 12:29:00
我是說一個國家沒有強奸罪這個概念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5-07-25 12:29:00
喔對 我不是說nanami56 是他樓上的那個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5-07-25 12:41:00
建議原潑,除非你對憲法、刑法跟刑訴,都具備了一定的程度,否則你談論的法律問題,實在是錯誤百出。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5-07-25 12:44:00
那請你指出錯誤之處,願聞其詳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5-07-25 12:50:00
ok,我私信給原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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