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ber 2015-07-25 16:30:37※ 引述《chenggong (依芙)》之銘言:
: 第一行就講清楚法院覺得違法的地方
: 教育部堅持不肯公開檢核小組成員名單及會議內容紀錄
: 請問這一條跟課綱內容有沒有任何關係?
: 沒有任何關係
: 這跟毒樹果也沒關係
: 不要一直混淆視聽
依據民進黨立委鄭麗君2015年5月6日在立法院質詢吳思華的內容
1月25日的課審會高中分組會議根本沒有表決
而是主席請各出席委員書面表達對課綱的看法(刻意迴避 不敢直接做表決)
然後由主席自己把這些書面資料帶回家看 自行做統計
接著就由主席自己說通過~
整個過程就是黑箱 且根本沒有當場開票
如果這樣違法的行為可以說得通
那明年116也不用開票了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5-07-25 16:34:00中選會把各家民調拿回家算一算~歐歐小英落選囉 總統柱柱ya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7-25 17:06:00這樣也行喔....真是夠酷的,如果學生都有樣學樣台灣未來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7-25 17:07:00的主人翁會變成啥樣.....去抗議的學生應該給予嘉獎才對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5-07-25 17:08:00至於內容我覺得反正都是鳥,真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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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7-25 17:14:0025號的內容只是27號表決的先行程序 原則上同意就行沒有一定要表決
作者:
dodoing (11)
2015-07-25 17:54:00那怎麼不去告課綱違法呢?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5-07-25 17:56:00給樓上 法院已經判決違法 教育部不理啊
作者:
dodoing (11)
2015-07-25 17:57:00法院沒有說課綱違法耶~~另不是還可以提假處分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7-25 18:00:00違法就請法院撤 謝謝如果半數反對 27號怎會過
作者:
coober 2015-07-25 19:05:00因為主席自己說表決通過 連票數都出來了結果根本沒有表決過 那個偽造文書的部分 已經有人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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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7-25 19:07:00那很好呀 提告應該可以撤銷
作者: venatici (0000) 2015-07-25 22:44:00
超過半數反對?人呢?哪些人?幻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