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7-26 08:34:21※ 引述《kim (@@@@@@@)》之銘言:
: 本來我說,不宜立刻處罰下屬,
: 但後來思考過,
: 這只適用於無心之過,
: 判斷錯誤的情況!
: 你說記者沒被邀請就要逮捕,
: 那你跟中國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
: 2004年的連宋之亂,
: 你看有人在逮捕記者嗎?
: 柯文哲,如果你考慮,
: 分局長還要混口飯吃,
: 至少你呼籲這些人出來道歉,
: 不然我不知道,
: 台灣的人權還能不能撐到明年520!
那你也得證明
當時警察逮補這些人的時候
他們有身份證明他們叫記者啊
如果他們沒有身份證明的話
警察逮補他們本來就是應該的
所以到現在
沒有看到任何人出來說當時那些被逮的人
有沒有出示記者的身份
只有看到一堆人說記者被逮了
然後就一堆人痛批記者被逮了
到底真相為何?
誰能講一下
作者: h777 (Number 10) 2015-07-26 09:18:00
沒沒收喔,是喝斥不准打電話
作者:
smith56 (電子學型男)
2015-07-26 09:18:00中正分局把屁孩像狗依樣在地上拖 挺國民黨的我好爽好爽
大法官有解釋過 不論任何人 只要是關乎社會議題擁有新聞價值之事情 只要在現場沒有參與相關活動並以各種媒體器材記錄之人 皆可稱記者 這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監督執法跟政治活動正當性的權力警察該歹的是學生 而不是把在旁記錄的記者ㄧ併逮捕不過以警察自太陽花學運以來的作法 拆臂章 趕記者 搶手機 可以合理推論在執法上肯定逾越犯紀 否則理應不會怕別人兼督
這些警察會不知道那些能做,那些不能做嗎?合理懷疑是有人故意挖洞給柯P跳。
作者: cvnn 2015-07-26 10:40:00
KMT 現在是把警察當北七就是了 分不清?一離開現場 中正一對記者可客氣了說穿了就是不給拍啦 何必一直圓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