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銘言:
: 先說我不是柯粉
: 不過我不認為有那裡不妥
: 女優也是工作也是藝人 憑甚麼他用身體工作就比較下賤
: 會認為不妥 就是你底子想的是 女優就是低下的工作
: 我倒覺得悠遊卡公司真的做對的一件事情
: 真的不妥的是你的腦袋跟思想 需要再進化一點
我和某些推文一樣,其實我對於找AV女優沒啥意見,
但是...這是「台灣人」使用的悠遊卡耶,
為甚麼要找外國人來代言啊...
之前國民黨好像有找過外國的藝人來代言甚麼我忘記了,
(好像是連勝文說可以找韓星來拍廣告之類的...)
鄉民也批評過說為甚麼要做這種事情,
台灣又不是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