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政黑板眾早
先說明一下,我自己認為自己目前是「觀望中」的時代力量支持者,
當然也沒必要說每個議題都要先表明立場,但我覺得好像該先說一下
從這個「黨、團體、組織」成立以來一直都有在follow他們的消息,
大概在七月時決定捐個600元,也想說當作一次實際參與政黨是怎麼回事的體驗,
所以我也可以算是時代力量的黨員吧! 但我要說的是除了kazekaze以外,
我沒跟任何時代的人、FB私訊,或以各種方式接觸過。
時代的這個「黨員網站」真的非常陽春,就到現在為止,官網上也沒連結,
每次要進去都要從他寄給我的信裡面的連結進去,
所以我算是同意kaze的猜測「他們網站設計不好」
不過這當然不是找藉口......
我要說我是完全贊成也認為該公布黨章。 這種東西沒有任何隱瞞、隱藏的必要性。
而我要承認我決定捐錢入黨前有找黨章但找不到,但這不是很影響我的決定,
而後來收到可以選擇加入一個政策、一個工作委員會的信的時候,
我才去找這些委員會是在做什麼的,當時就有看到黨章了
不過黨章上是沒寫何時通過的,這點我認為該補強。
然後這篇文章出來後,我又去看了一下黨章
我想了一下覺得既然我都知道了黨章,也認為該公開,那就自己公開吧。
所以以下是我所看到的黨章:
本黨黨章
建黨通過之本黨黨章
第一章 黨名與宗旨
第一條 本黨定名為「時代力量」。
第二條 本黨宗旨及任務:我們追求每個人都應享有-「生而為人的基本尊嚴,
追求夢想、保護幸福的平等地位,做為一個國民的認同感與歸屬感,參與政治、
自主決定的權利」-的台灣。
第三條 本黨為全國性政黨。本黨組織區域為全國行政區域。
第四條 本黨黨址設於台北市。
第二章 黨員
第五條 年滿15歲,認同本黨理念,驗證身份並繳交黨費者,除建黨階段創黨黨
員外,經兩位黨員推薦,可申請入黨,成為黨員。
第六條 黨員可提案、投票、擔任本黨職務。連續六個月未參加任何實體或網路活動、
會議、表决,則自動停權。
第七條 黨員須擇一政策委員會,與一工作委員會,成為該委員會論壇成員,可選舉
該委員會委員,黨員可改變所屬論壇,惟三個月內最多改變一次。
第八條 本黨各常設委員會或百分之五黨員連署可提案,經全黨表决數三分之二通過
將黨員停權或開除。
第九條 停權黨員得向黨員委員會申請復權,經黨員委員會表决通過後恢復黨員權利。
遭開除黨員,於開除滿一年後,得重新申請入黨。
第十條 認同本黨理念,可登記為支持者。支持者得參加本黨活動,參與網路論壇討論,
列席公開會議,但不得提案、投票。
第三章 政策委員會
第十一條 本黨設立經濟財政、內政交通、外交司法、教育環衛等四個政策委員會。
各委員會對應立法院兩個常設委員會,負責研討相關政策、預算、法案。
第十二條 各政策委員會委員,由各委員會論壇黨員選舉三至九位黨員或支持者組成,
委員會可成立次級委員會或聘雇職員,次級委員會與職員得由黨外人士出任。
第十三條 大型選舉後或經該委員會論壇十分之一黨員連署,改選該政策委員會,
惟與前次改選必須相隔三個月以上。本黨章所稱之大型選舉係指總統、副總統選舉
及縣市長選舉。
第十四條 政策委員會每兩個月,須提出現況與展望報告。
第四章 工作委員會
第十五條 本黨設立黨員委員會,負責招募黨員、辦理黨員與志工講習訓練、
受理黨員申請以及黨員復權審查。
第十六條 本黨設立網路與媒體委員會,負責媒體關係、網站與網路訊息發佈及推廣。
第十七條 本黨設立公民行動委員會,負責與公民團體之聯繫、協調與舉辦公民行動。
第十八條 本黨設立公職與選舉委員會,負責規劃與執行競選活動,包含提供候選人
競選輔導、民意調查,並提供當選公職講習。
第十九條 各工作委員會委員,由各工作委員會論壇黨員,選舉三至九位黨員或支持者
組成,委員會可成立次級委員會或聘雇職員,次級委員會與職員得由黨外人士出任。
第二十條 大型選舉後或經該委員會論壇十分之一黨員連署,改選該政策委員會,惟與
前次改選必須相隔三個月以上。
第二十一條 工作委員會每兩個月,須提出現況與展望報告。
第五章 主席團
第二十二條 大型選舉後,由黨員選出七位成員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成員互選執行主席,
主席團可於任一次定期會議改選執行主席。
第二十三條 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對外依據本黨各項決議,詮釋本黨立場。
第二十四條 主席團下設秘書處與募款委員會,協助與協調政策及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大型選舉後或經六分之一黨員連署,改選主席團,惟與前次改選必須相隔
三個月以上。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以多數決做成決策。
第二十七條 主席團每兩個月,向全體黨員提出報告,以及公佈帳務。
第六章 決策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決策委員會由政策委員會四位主席、工作委員會四位主席以及主席團七位
成員共同組成。
第二十九條 決策委員會決議,不得違背全體黨員通過之決議,各常設委員會,包含主
席團,不得違反決策委員會之決議。
第三十條 決策委員會每月開會一次,經五位委員連署得召開特別會議。
第三十一條 預算與決算,由決策委員會議決。
第三十二條 決策委員會會議,必須至少有七位成員出席,始得決議。
第七章 全體黨員網路會議
第三十三條 黨員百分之二連署,可成為全體黨員網路會議提案。
第三十四條 提案須載明表决期限,除非有緊急事故,經主席團同意延長外,表决截止
日期為提案日起算十四天。
第八章 選舉
第三十五條 全黨投票,一律經由網路進行,除黨員自行投票外,各地黨部須提供設備,
供黨員投票。
第九章 經費
第三十六條 本黨經費來源為黨員黨費、政治獻金及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本黨會計及財務事項均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章 議事規則
第三十八條 在不違反黨章與決議之下,適用“Robert's Rules of Order”最新
版作為本黨議事規則。
第十一章 黨章之修改
第三十九條 黨章之修改,須經全體黨員網路會議,以三分之二表决數通過後修改之。
第十二章 籌備委員會
第四十條 本黨於建黨階段選出三位黨員成立籌備委員會,三位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
兼建黨階段政黨負責人。
如果你有看完或直接End,我說一下我的觀察:
1.的確沒有黨紀的規定,唯一可能有點關聯的我認為是第八條(有上色)
也就是說百分之五的黨員連署,經表決數三分之二同意可以將黨員停權或開除。
2.是個很依靠網路的政黨,提議、選舉、甚至連黨章的修改,都是透過網路(會議)進行
3.目前真的處於很草創階段,所以說我也認為還有很多進步空間。
4.我昨晚有用黨員私訊黨部的功能提議公開黨章,目前也算半測試這個功能到底有沒有用
5.回到開頭說的,我認為我不代表時代力量官方的立場,我當然也不會無腦護航,
實際上我蠻不喜歡把別人歸類、化約的舉動,每個人的立場、想法都是獨特的,
我想沒有兩個人在所有議題的立場都是一樣的,有也很少,
因此我認為針對特定議題去思考,針對你重視的議題去彙整,
找出在最多議題上面符合你的想法的政黨去支持就好了,
也沒必要每次都固定支持他,含血含淚一點必要也沒有。
總是要在所有選擇裡選一個最好的,不管是理想性質最好,還是勝選機率最高,
每個人各有考量。
6.但我不同意什麼兩黨一樣爛所以不投票(或票偷偷投國民黨)之類的。
以上,歡迎各位討論。 我都蠻樂意提供自己的想法或是反問各位問題,這是個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