鐽震案報告洩密?高院判邱義仁、蔡明憲無罪
2015-08-31 11: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被控卸任後收受前國防部長蔡明憲交
付給他的一份軍事機密公文,2人均被檢方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高等法院經過約
一年時間審理認為,該機密文件是「鐽震案」機密報告的部份文件,並不完整,僅有11頁
,且和其他文件一起雜放在牛皮紙袋內,疑是蔡在邱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交付的調查報
告,邱在卸任後隨手帶回家,加上查無其他洩密事證,今將兩人均判無罪。還可上訴。
檢方表示,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三審。
據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特偵組為偵辦扁案,曾搜索邱義仁的家,追查藏匿公文,
其中在他家中查扣數十件機密文件,其中有1份為重要機密文件,經查,邱義仁隨口表示
,好像是蔡明憲來看他時帶來的資料,檢方認為疑涉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因此將本案移
交高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邱義仁擔任公職時,都帶著慣用的桌子辦公,卸任後,桌子也搬回家裡,特偵
組在邱的桌子抽屜找到這份公文,上面有蓋有「密」字這份機密文件,是當時甚受矚目的
「鐽震案」軍事機密報告部份資料,雖並不完整,但認為曾任國防部長的蔡明憲將該資料
交給已卸任的邱,已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犯行,但邱向檢方表示,這只是普通公文並非
機密文件,仍遭檢方起訴。
高院審理認為,鐽震案爆發後,時任國防部長的蔡明憲將該案共400多頁的調查報告,製
作成三份,分別呈報給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長和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但檢方搜索查扣邱
的該案機密報告文件,僅有11頁,且和其他文件雜放在牛皮紙袋內,也未彌封,加上蔡明
憲指稱,邱在任時已給過邱該案調查報告,不可能卸任後再給他一次,當時純粹是去拜訪
他,未交付任何東西,隨扈也證稱,蔡當天未拿任何文件給邱,只有帶吃的東西,認定無
法證明是蔡是在邱卸任後交付該文件給邱,認定證據不足,上午判邱、蔡2人均無罪。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被控卸任後收受前國防部長蔡明憲交付給他的一份軍事機密公文
,2人均被檢方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高等法院經過約一年時間審理認為,該機密
文件是「鐽震案」機密報告的部份文件,並不完整,僅有11頁,查無其他洩密事證,今將
兩人均判無罪。還可上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被控卸任後收受前國防部長蔡明憲交付給他的一份軍事機密公文
,2人均被檢方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高等法院經過約一年時間審理認為,該機密
文件是「鐽震案」機密報告的部份文件,並不完整,僅有11頁,查無其他洩密事證,今將
兩人均判無罪。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