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all (winall)》之銘言:
: 因為市議員跟立委單一選區只能選一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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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覺得 22個候選人選 13 個,這種狀況下 罷免門檻應該如何修?
: 因為他不是單一選區選一個人,因此22萬票的門檻很奇怪
: 大家覺得要如何改?
罷免後還要重選,實在麻煩沒效率,且罷免這事情偏負面,很難衝高投票率.
建議畢其功於一役,把罷免與重選合一.
連署改為"重選",只要連署通過,直接進入重選的選舉.
候選人可以參加登記,被罷免的人也可以列在其中(給他最後機會).
然後投票完成後,新的人直接選出來,換掉被罷免人.
這種選新人的方式比較正面,有建設性,應該能提升投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