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市農業局長 出租農地開餐廳、賣家具

作者: OGCOGCOGC ( )   2015-11-03 13:13:12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28970 自由時報
桃市農業局長 出租農地開餐廳、賣家具
2015-11-03
〔記者邱奕統、謝武雄、湯佳玲/綜合報導〕桃園市農業局長謝長勝,昨被市議員指控謝
位於桃園市八德區的兩塊農地竟不作農業用途,而是租給業者經營餐廳、家具館,要求下
台負責。市長鄭文燦一度以「已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老舊的建築」替謝辯護,
被市議員痛斥護短,鄭強調絕不護短,允諾調查清楚。
國民黨籍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楊朝偉、梁為超,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時出示土地謄本與
地籍圖,指控謝長勝違規使用的農地是八德區大華段八六二地號,面積有六七六.六一平
方公尺,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地目是「田」;另一塊位於八德區華興段二三九地號,面積
二七八五.五九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
舒翠玲等人說,謝長勝的大華段農地租給家具館,華興段租給羊肉爐餐廳,都不是農地農
用。且根據土地謄本,華興段這筆土地在其他登記事項中的一般註記事項清楚記載,依民
國九十五年桃園縣政府函辦理變更編定,「限依興辦社會福利事業計畫作為課後托育中心
使用」。
魯明哲數度追問謝是否違法使用?結果鄭和謝兩人都當場語塞、靜默約五秒鐘,魯明哲怒
批謝不適任,要求下台。
鄭文燦強調徹查 不護短
鄭文燦在總質詢結束後解釋,謝長勝所有的大華段土地,廿多年前就是地下違章工廠,謝
是繼承祖產,臨時工廠登記證有部分文件仍待補齊,市府會請經濟發展局了解是否有可能
完成臨時工廠登記證?若不行會依法開罰,並要求謝針對這個議題妥善處理。至於華興段
屬於特定農業區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本來就可以依變更用途蓋房子。
謝長勝發布聲明稿表示,大華段農地位於工業區旁,七十七年因相連的工廠用地不敷使用
,廠商請求後同意承租給工廠,該工廠當年已向工商發展局申辦臨時工廠登記作業手續。
至於華興段土地,九十五年至九十七年申請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並取得變
更許可證明,屬合法範圍且有案可查。
據了解,七十七年時,桃園縣長是國民黨籍的徐鴻志;九十五年至九十七年,桃園縣長是
朱立倫。當時謝長勝未擔任公職,也非農業局長。
農委會:農地變餐廳不容易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農地要變更成餐廳,「在印象中幾乎不可能」,必須依照
內政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去看原來的土地分區在哪裡。如果位在允許變更的範圍
,還需要經過層層審查興辦事業用途是做什麼,並沒那麼容易。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11-03 14:31:00
所以朱朱倫怠惰不做事,看烏來上游就知道多懶了
作者: Jasonfm89 (Jason)   2015-11-03 14:52:00
顏色正確,請無視,讓我們繼續關心湯圓的後續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1-03 17:20:00
豬一般隊友啊,變更用途是在朱立倫當縣長時……所以請朱三太子出來解釋一下為何農地可以變更成餐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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