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起床看見這新聞,
我想大概等會某些人上班之又是一陣無理的狂打.
聊聊第二預備金這個東西
依北市法規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申請動支預備金處理要點
三、各機關在年度進行中,有左列未能預見情事之一且年度相關預算及第
一預備金均無法支應時,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一)工作計畫之單位成本或費用確因外在因素變動,致增加經費。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
(三)地震、水災、風災等天然災害之復舊,市產安全之防護措施,與
保障市產之訴訟及因應政事臨時需要而新增工作或計畫所必須增
加之經費。
我不知道到時候這十五億到了某人的口中,又是如何的誇張變掛
大概會像 '柯文哲貪污舞弊' 這樣的
上任郝龍冰,編了十億第二預備金,一個花博就花掉4億,這中間有沒有問題?
鐵定有的嘛! 但是一個花博就要四億這反而成了一個先例,大型活動最好多準備一些?
而北市此次編列十五億的第二預備金,原先在九月份提案時,柯市府就回答
這是為了因應即將而來的 世大運, 世界設計之都等活動
還有一個狀況叫做 "需提足退休準備金" 用來應付勞基法的修正
此次議長吳碧珠罕見重轟,柯市府創了最壞的先例
火氣是沒必要這麼大,柯文哲也承諾要回去再做檢討和修正
可是呢....
我不認為北市府會因為吳碧珠的炮轟而退縮,他們還是會堅持 15億
編列15億,然後藍委去給他砍成10億,這樣如果真有必需,藍委就成了阻礙改革的人
嘿嘿..小厚黑
但是編列歸編列,真正執行的,還是中央機關教育部,衛福或陸委會這種的
這不會是什麼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