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聽到宋楚瑜宣布副手是「新竹縣立委候選人 徐欣瑩」
頓時吱吱怕了、慌了
姑且不討論徐欣瑩濃厚的宗教背景
現在問題是,可以這樣同時選立委、跟副總統喔??
雖然剛剛翻了一下總統選舉罷免法,好像沒特別規定
但還是感覺有憲政問題= =
譬如小英真的不小心被來個投票所停電、或宇昌案重大進展、"陳"抄襲論文
所以假設宋+徐欣瑩選上(雖然機率<0.0001%但還是要考慮)
徐欣瑩選上新竹縣立委機率則蠻高的
但依照依憲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官吏
徐欣瑩不就要「選上馬上就辭職副總統、區域立委其中之一?」
但這兩者都是缺位就要補選的,等於浪費選舉資源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有懂選舉法規的人可以幫解釋一下嗎?
補充:翻到法規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25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同時為二種以上
候選人登記者,他種公職候選人之登記無效。
所以徐必須退選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