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這是我9.2長輩的結論,他說段宜康這下被告,官司一定輸定了!
: 因為是12戶,不是19戶。段宜康亂講話,要接受法律制裁!
: @@我想也是啦,上了法院法官可能會判段宜康亂講大話,加重誹謗罪成立....
: 可是這樣邏輯是不是有哪裡怪怪的,我居然沒辦法反駁我長輩。
: 說某人有很多戶房子買賣,算是誹謗某人嗎?
: 房子買賣這件事本身不犯法,說人有房子買賣,會妨害到他名譽?
你不會回他 花10幾年
12戶台北軍宅只賺1380萬他信嗎?
如果他不相信
那12這個數字又能信嗎?
而且王如玄自己住 給家人住
幫家人買的都不算在12戶裡面
你怎麼知道 還有沒有幫家人“投資”的
加一加說不定超過19戶欸
不知道如果超過19戶
小段是不是一樣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