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用交接條例來"反制"遠傳併中嘉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6-01-28 04:52:06
把「投票結果出來」後到「520就職」這一段時間都"劃"進去。
就是直接把「現在這一段時間」,所以行政院包括"獨立機關NCC"、"投審會"
所做的任何決議。
再送立法院做"再次審議及表決",
如果未通過則一律視為無效。
作者: Orzer (按☯KMT)   2016-01-28 05:35:00
要看法條怎麼修
作者: acln0816   2016-01-28 07:57:00
溯及既往?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1-28 08:18:00
不能那樣修,違反獨立機構的設立目的
作者: durg (........)   2016-01-28 08:33:00
獨立機構都不獨立執行其業務了,還保護個鬼啊Ncc存在的目地就是維持媒體的多元和獨立性,不是打包送給財團。當ncc放棄其職責時就沒有任何需要保護的意義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28 08:44:00
NCC本來就是個規避監督的黑機關 廢掉剛好
作者: keepstar (愛是積油‧尚)   2016-01-28 10:29:00
最後一步總統公布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