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看刑法第165條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而當轉型正義要追查二二八屠殺與白色恐怖事件時,這些相關文件將成為刑事證據
所以請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立委們,不但要立轉型正義法案
更要立法處罰 偽造、變造、湮滅 二二八屠殺與白色恐怖事件相關文件證據者
且由於二二八屠殺與白色恐怖事件受害人數達上萬人
故應以重罪嚇阻欲 偽造、變造、湮滅 相關證據者
在此懇請立委們提案,對於 偽造、變造、湮滅 二二八屠殺與白色恐怖事件相關證據者
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並朔及既往
不對黨國餘虐重刑重罰,他們就會以為自己是皇帝,人民是草芥
認同請分享!!!
不信冤死者的正義永遠喚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