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6-03-08 08:29:52憲兵本來就是軍事警察
專門管有關軍方的案件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在販賣軍中本來就應該銷毀的公文
難道還不能主動調查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
憲兵就是法律保障的司法警察
主動調查持有者難道有錯?
現在整件事情根本流於民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8 08:32:00正解
開門!我們是憲兵隊!懷疑你散佈分裂國家言論!搜索票?
要也是國史館去聯繫,觀你憲兵屁事,更別說憲兵辦案完全非法,無搜索票、3車10人已脅迫方式硬逼交出,過程還沒完整錄音錄影。
等一下你就會簽了啦!!我們有8人三車架你一個 很氣派喔
而且那也不是國家機密啊你先搞懂司法警察的職務權限吧
啥?你說沒搜索票不跟我們走?我告訴你搜索票下來你會更難看啦!最好跟我們走,來!順便簽下這份自願同意書
作者: hhyde 2016-03-08 08:39:00
正個屁拉正解 沒受過教育喔可憐崩潰蛆
順便一提,魏先生也有很大的機會會不起訴,倒時候再崩潰吧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8:40:00憲兵整個辦案程序行為 都沒有被司法授權 一開始就是以錯誤
作者:
evilking (廢死是西方版的吃人禮教)
2016-03-08 08:40:00錯在不長眼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8:41:00的行為去偵辦 警察要搜索票才可以去民宅搜索 不然就是私入民宅的犯法行為 憲兵從一開始沒申請 後面做的全是犯法的
作者: pccu (罷了) 2016-03-08 08:42:00
沒有檢察官授權 憲兵沒有對民人有調查權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3-08 08:46:00
你真的好棒,國防部應該找你去當發言人解釋的啊,哈哈哈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3-08 08:46:00剛剛聽顧立雄講,是有調查權但是侵入民宅搜索要檢察官一般警察頂多約談,要押人要侵入民宅都要檢方同意這案子是保防官讓憲兵隊處置的 懷疑買賣公文涉及洩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3-08 08:47:00
人家跟3k一樣都直接嗆法條了,一定知道顧立雄講的事情啦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8:48:00你不知道警察事後都要申報給檢察官 來背書值勤行為的權力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3-08 08:48:00有憲兵有主動調查權是對的 錯在後面的程序不對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8:50:00嗎 加上如果魏姓民眾真是有罪 你不抓就是私縱犯人 後面給獎金就更扯了 買通罪犯喔 這些全部都是重罪喔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3-08 08:51:00給錢就是出包想私了 簽名影帶也是拿不出來胡謅的魏有沒有罪就看檢方的認定是否起訴了另外好像提到魏是賣方,是被憲兵釣魚出來的所以保防要憲兵去他搜索是否有更多公文如果是懷疑有更多公文是合理的 只是程序不對被砲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3-08 08:55:001.調查權是有規範的,要符合比例原則、緊急性、必要性,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3-08 08:56:00一直講調查只是在搞混亂 事前事後都沒讓檢查官知道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3-08 08:56:00是給你無線上綱亂用的,進屋搜索已經是強制行為,理當要向檢察官申請指揮。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3-08 08:58:00後面又想給錢私了 這就很糟糕了 這跟想做什麼就作什麼沒2樣 一直扯調查不知道做什麼?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3-08 08:58:002.所謂的自願被搜索,也要出自於當事人有充分資訊且不是受迫威脅下所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這群憲兵根本逼人就範,哪裡合於"自願"??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6-03-08 09:16:00
要檢查官指揮 不是保防官指揮。光政戰出來指揮你還不覺得有問題?政戰憑什麼參與辦案?
作者:
gg0079 (edr)
2016-03-08 09:20:00把人找出來那一刻起 就已經不是單純的調查 而是在執行了
只要不涉司法警察專屬權力事項,任何人都可以自己追查證據你手機被偷在網路販賣,你自己不能約賣家出來嗎?魏姓民眾從未指出憲兵有何強暴脅迫不能抗拒情事,何來逼人就範?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6-03-08 09:37:00
約出來沒錯阿,下一步要做啥?你要不要再想一想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03-08 09:43:00原來台灣的犯罪嫌疑人還可以領獎金,真是獨步全球
把人關在車上簽同意書 跟黑道仙人跳你簽本票 似乎很沒差
作者: kerrygabriel (kygl) 2016-03-08 09:53:00
憲兵是被指揮的,真正的魂淡是那個什麼川的
坐車等於關起來?關幾天ㄚ?妳坐公車等於司機把妳關在車上?
你又知道沒強暴脅迫了,偵查不公開,所以你才沒聽魏先生說
憲兵有使用強制力控制嗎?若有強制力控制就可能違法,沒有就沒違法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3-08 10:06:007.8個壯漢憲兵壓你上車,你也可以說沒脅迫??那黑道押人也是合法的囉?從頭到尾憲兵有盡告知義務?讓民眾選擇的機會嘛?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6-03-08 10:26:00那憲兵就把錄影帶交起來啊抱歉,我忘了,完全沒有畫面耶魏先生連自己騎機車回家都沒辦法,只能被關在箱型車裡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3-08 10:31:00偵查不公開 不是不需錄影錄音存證備查好嘛...先把對方請上車了 眾人包夾 已經越過控制/妨礙自由界線了
不要用政治語言解讀法律上強暴脅迫的定義沒畫面就是被迫?你上網貼文是被迫的嗎?
客觀上確實有脅迫的可能性 脅迫是指心理上的壓迫假如在當事人同意下 需要八個人跟著 上樓時六個人守在家門口?動動腦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6-03-08 13:30:00
"被"自願簽字,就不算脅迫啦你可以不簽名,但我不保證你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