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這點以前,可以看一下今天的一篇法律系畢業者的蘋果投書,重點在最後一段:
http://goo.gl/PqaI3y
"但是必須提醒司法官們,不要為了自身利益及學界發展,而曲意迎合歐美有錢人權團體
及學界的價值觀,無視台灣法界運作的實況,把判決死刑與否的責任推給精神科醫師,而
忽略了辛苦繳稅讓你們有終身職保障的台灣基層普羅大眾。"
這段其實就很隱諱點出了一個重要事實:台灣法界對死刑的"信仰"就是廢死
且是法界大老從學術界帶頭長期潛移默化變成一種歐美進步社會好棒棒我們該效法的信仰
因為是"大老"從上到下傳授的"進步理念",碰到台灣社會配套不完全導致窒礙難行,
他們不會認為自身理念有錯,而是"大眾無知不懂這種理念需要多多教育"
說穿了這種思維就是種文人菁英的傲慢,與"我把你當人看"背後的傲慢一模一樣
而且因為社會大眾民意與實際制度面不支持死刑,所以法界乾脆就"只能做不能說"
看看阿扁時代,陳定南是否就開始消極不判死不執行死刑??
馬英九第一任開始選出了甚麼樣的法務部長???聯合國兩公約不也是馬簽的??
這十幾年說穿了就是法界私下運作的溫水煮青蛙"實質面廢死"
要反廢死,不是只戰一個小團體而已,台灣社會要反廢死等於是直接和台灣法界開戰
而台灣法界為了"教育大眾"也絕對不會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