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搖搖哥這件事市府不一定有錯
而且應該分成兩個部分
其一是啟動強制送醫是否恰當, 其二是他後來住院本身是否有符合常規
就我的了解
北市聯醫松德院區算是很好的精神科專科醫院
他們的評估是可靠的, 應該不會違反常規收病人住院
然而我覺得柯市長的回答不怎麼得體
“人家是一個很感人的故事..." 這種講法真的不夠莊重與專業
其實他只要說一切按照精神醫學專家判斷且遵守程序即可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看了這則新聞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4-01/71768
: 對於柯P的說法 只想搖頭
: 真的搖頭
: 這位搖搖哥有沒有精神問題?
: 又是否達到需強制送醫的程度?
: 我不在現場
: 完全沒有判斷的基礎
: 不敢亂表示意見
: 但如果真的有人檢舉
: 也經專業人員判定有傷人之虞
: 到了應依法強制送醫的程度
: 那ok
: 本來就要尊重專業處置
: 但根據這則新聞
: 強制送醫的理由竟然是因為有人通報搖搖哥變瘦了!?
: 還說這是一則感人故事!!
: 請問一下
: 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授權政府可以因為一個人變瘦了
: 就可將其立即強制送醫?
: 變瘦了也應該是請社政及衛生單位
: 進行訪視並協助其增加營養為優先吧?
: 要說的是
: 若是經專業人員判定有傷人之虞且須強制送醫
: 大可直接說清楚講明白
: 畢竟就像前面說的
: 一切尊重現場專業人員判斷
: 只要合理合法即可
: 但請不要扯這種一聽就很誇張不合常理的東西
: 變瘦就能強制送醫?
: 這到底在說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