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三重縱火燒死六人那個更應該死刑吧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6-04-03 01:33:08
※ 引述《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之銘言:
: 三重大火死六人,竟然是縱火,X的
: 精神正常、細故挾怨報復、縱火傷及無辜
: 他殺的比鄭捷還多
: 這種人更該死吧!怎麼沒人去打他?
: 新聞也不太報?沒人去三重放花海?
的確是 那位兇嫌之前的紀錄就很不好
常常因為細故就和人起衝突
這次更只是因為和一位年輕人的官司不如他的意
竟然就想要縱火殺對方的全家人
(官司還是他提的 就因為對方講了一句要他不要再吵了
就提官司要告對方)
他的犯罪事實也很明確 都被監視器拍到了 可說是罪證確鑿
以前也有一個人因為酒後和人起爭執 後來就到KTV縱火
後來害死了十多條人命 最後雖然他有悔意 但還是被槍決
今天這個兇嫌 也是常因為小事就要攻擊對方
還會查被害人的住址 找機會行兇
是想這樣的人如果再被放出來 是不是又會找那位倖存的年輕人報仇?
目前以台灣的法律來看 除非判死刑 否則最後關個幾年還是會被放出來
所以要讓這樣的人不再危害社為 唯一的方法就是判他極刑
讓他一輩子出不了監獄
現在台灣的法律實在太寬鬆了 竟然可以容許一些殺人犯出獄之後再殺人
(殺的都是女友等)然後還是不判他死刑 這樣豈不是在幾年後
又要放一個不定時炸彈出來?
如果各位認為台灣法律對於這些窮凶極惡之徒判的太鬆的話
建議去參加四月九日白玫瑰辦的活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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