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統一之後我們要幫中國人打仗嗎?

作者: H23324216 (showtime)   2016-04-05 02:24:20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覺醒青年,果然容易被騙。
: 難怪被當猴子耍。
: 來跟你說分明
: 1.依照中華民國憲法,
: 動員戡亂時期條例就是武力統一中國的法源依據。
: 但是動員戡亂時期條例已經廢止,
: 也就是說,中共已經不是叛亂團體。
: 而中華民國也不能主動對中共武力攻擊。
動員戡亂條例是什麼東西,它是部法律!
全世界你看過哪一個國家用法律凍結憲法的?
該條例實行後,選舉暫停,總統續任 (蔣獨裁還可以下野又復視喔,玩三國志嗎?)
拿動員戡亂條例來說嘴,那先請把國民黨按憲法送上憲法法庭強制解散。
: 2.為因應統一的需要憲法後來新增增修條文。這是憲法前言。
: 所以有國家統ㄧ綱領。訂定統一的條件於進程。
: 以及台灣地區於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陳水扁當總統時打算廢止國統綱領。
: 結果在中美反對下,改為"凍結"。
你去統啊,有病喔。
按你這樣講,就是要台灣2千3百萬人去想辦法統治12億人口不是嗎?
你不如叫我們登入火星種馬鈴薯還比較有可能。
: 3.所以我國的憲法與相關法律都是要跟大陸統一的。
: 這些法律是真真實實的存在且運作著。
: 只是國民黨不解釋,民進黨故意不解釋
你想統一,你現在就飛過去大陸啊,有人攔你嗎
你這不就統一了,不想統一的就留在台灣阿,誰也不礙到誰
快去桃機啊,每天都有機票在賣,在這打這些廢話不如直接去不是更好。

: 4.你們這些覺青,只會鬧,但法律問題不解決,就是騙。
: 你們是騙自己還是騙敵人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4-05 07:19:00
簡單明確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6-04-05 10:41:00
你搞錯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憲法位階,屬於憲法的附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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