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是柯粉,來聊聊柯P四大案吧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6-04-06 12:52:40
※ 引述《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之銘言:
: 柯P被攻擊的其中一點就是五大案,其中以大巨蛋案為最,
: 目前是停工狀態,懸而未決,大家討論熱烈,本文暫且不談。
: 我好奇另外四大案後續如何呢?怎麼沒人關心呢?
: 1.雙子星案:案情主要發生在柯P上任前,後續已結案。
柯上任前就已經爆了,不關他的事
: 2.三創案:最後空橋蓋好了,也營運了,案情移送監察院還沒結果。
柯指控是弊案,結果郭守正乖乖繳保護費後,光榮開幕
柯P稱讚郭守正是好孩子
: 3.松菸案:權利金由56萬調升至900萬,案情移送監察院還沒結果。
柯指控是弊案,結果松菸派童子賢密會喬事,乖乖繳保護費後,馬照跑舞照跳
文創百貨照樣不文創,台哥大總部沒搬,誠品旅店房價還是很高貴
: 4.美河市案:確定是弊案,捷運局的處長、課長蒙蔽了局長、副市長、市長等
: 長官,讓市府損失不知道幾億,被判重刑,目前進入仲裁看能拿回多少。
柯上任前就已經爆了,不關他的事
: 大家來聊聊,這四大案柯P處理的如何?
柯P的處理,就是個收保護費的,給錢好辦事,給錢就不是弊案
柯P的資方腦裡,商場本來就是越多越好啊,
就像北捷,商業要極大化啊,中山地下街,賣書的都沒錢,快閃邊啦
所謂的商業設施太多.影響公安.愛樹愛環保.讓市民有綠地空間
都是遇到趙藤雄這個不長眼的在用的話術啦
作者: 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   2016-04-06 12:56:00
你說的很好,我就欣賞柯P用資方腦對付資方
作者: kyoin (nioyk)   2016-04-06 13:01:00
想知道反對的人 理想的處理結果應該是怎麼做?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04-06 13:02:00
提$好辨事
作者: Xansus14 (剛吉)   2016-04-06 13:03:00
保護費給市民沒理由不要
作者: kyoin (nioyk)   2016-04-06 13:03:00
不涉及公安 該交的錢交出來 還能怎麼樣?拆掉? 有合約問題吧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06 13:06:00
你覺得 該怎麼處理 最好?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6-04-06 13:12:00
總部沒搬?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4-06 13:12:00
其實「保護費」跟「幫市民拿回錢」可以是同樣的行為,就看你從什麼角度看待這件事情,各位覺得呢?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06 13:13:00
好像 給錢落入自己口袋一樣
作者: kyoin (nioyk)   2016-04-06 13:13:00
每次問完反對的 覺得五大案在不違法的情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反對的都沒回應了..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06 13:15:00
說不違法也太早 立法院換人開 修法修到違法就是
作者: stvn2567   2016-04-06 13:15:00
誠品文創也是阿,多繳了一些權利金,讓出千坪給市府,假文創就能變成真文創了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6-04-06 13:18:00
台哥大文創那邊總共有三層半樓,台哥大搬出一層半樓,但如果照文創法來說的話,台哥大是屬於文創沒錯,所以他本來是一坪都可以不讓的,至於台哥大為什麼屬於文創這就我就不懂了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4-06 13:34:00
弊案本身就是錢收太少沒錯啊 相同合約下 柯盡力拿回更多的錢 剩下就移送司法 不然還想怎樣?
作者: Srwx (Srwx)   2016-04-06 13:36:00
"文創"有法律定義嗎? 每個人的看法不同 不可能從這下手最近的中山地下街就反過來啦 商家自認是守護文化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6-04-06 13:37:00
對市民一樣用此手法呀,要停車?請給保護費喔
作者: Srwx (Srwx)   2016-04-06 13:38:00
但是市府甚至市民認為不就是經營不善的書店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4-06 13:39:00
我是覺得 當初綠媒體狂打五案不合理 怎麼現在變成是柯再亂搞...然後又說不出更好的方案 罵心酸的感覺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04-06 13:59:00
感覺又是在沒事找刺,無聊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4-06 14:03:00
台哥大去年9月就搬出去了 原本收不到權利金的二包發票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6-04-06 14:03:00
約都合法,柯能怎樣?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6-04-06 14:11:00
推 給錢就是好孩子 覺醒青年最愛
作者: kendo26 (重劍無鋒)   2016-04-06 14:13:00
我也記得三創跟松菸都不被當弊案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6-04-06 14:22:00
政府拿的太少不就是圖利廠商不就是弊?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4-06 14:25:00
鬼扯 在司法未審判 當然不能說是弊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06 14:26:00
就和賭博一樣啊 買彩券叫公益 簽六合彩叫賭博政府有收稅的 就會變成合法 也就是你說的保護費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4-06 14:27:00
柯做法只是在讓利過多且既有合約前提下 替市民在額外爭取一些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06 14:32:00
說真的馬郝簽那些不平等合約 要拿回來多少是不可能的
作者: vsbrm (vsbrm)   2016-04-06 14:51:00
http://goo.gl/v7MZFo 有些案子議員早就提出質疑了,還不是照樣通過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06 15:56:00
最大爛尾樓
作者: thomaspig (沈豬)   2016-04-06 16:55:00
五大案沒什麼好處理的XDD 原來那些都合理呀?還保護費咧 權利金為什麼當初會這麼少 差價是不是進了某些人的口袋?美河市就一處長一課長圖利幾十億 上面沒高層指示?這些你都信的話 我也不想說什麼了ㄏ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4-06 17:23:00
有人就是相信兩個小官可以決理上百億的案件 還深信不疑
作者: kendo26 (重劍無鋒)   2016-04-07 08:55:00
一開始松菸跟三創柯就沒指他們是弊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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