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應該擴大適用冒用公務員名義罪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6-04-16 14:03:31
刑法159條現在只罰自己冒用
沒有處罰幫人冒用,一堆記者在那邊瞎掰xx高層
然後把自己愚蠢的觀點寫在報導上
這條應該增加附款
散播公務員之陳述未具體指明身分者,視同冒用公務員名義
或是在ncc的處罰規定加註
新聞或節目涉及公務員或政黨主管陳述時,應註明身分,違反者開罰xxxx萬
看黨媒的垃圾記者還能耍什麼花樣
如果改了,台灣的監獄會不會被智商30的人塞滿阿?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4-16 14:11:00
那這樣記者只是會冒名其他人,而且搞不好真的有這個人,沒冒名呢。也許那個高層就是法務部長,看論點真的超像……所以重點是冒名機制如果是造謠之類的,有沒有什麼懲罰機制吧。不然國民黨現在臭成這樣,愛玩冒名,最後一定燒到國民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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