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YouBike騎3.6公里花135元 苗博雅喊貴被噓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6-04-24 16:16:56
YouBike騎3.6公里花135元 苗博雅喊貴被噓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743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社民黨全國委員苗博雅23日深夜在臉書PO文表示,她當天從捷運公館站借YouBike,騎到台大法律學院萬才館聽演講,3小時後還車,被扣了135元,比計程車還貴,讓她感慨「若沒有充分的經濟誘因,窮忙世代誰跟你樂活環保愛地球」。不過該PO文一出立刻被網友噓爆,「自己不先還車,怪誰?」 苗博雅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租用 YouBike 3個小時就付了135元,被網友批評自己不懂得利用YouBike還嫌貴。(圖擷自苗博雅臉書) 苗博雅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租用 YouBike
3個小時就付了135元,被網友批評自己不懂得利用YouBike還嫌貴。(圖擷自苗博雅臉書) 苗博雅23日深夜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從捷運公館站借YouBike到台大法律學院萬才館聽演講,3小時後騎回公館還車,一靠卡發現扣款135元,她和友人的兩台車共花了270,來回都搭計程車還有找。苗博雅感慨,「真的不是台灣人愛騎機車或不愛用大眾運輸。若沒有充分的經濟誘因,窮忙世代誰跟你樂活環保愛地球。」
此文一出立刻遭到許多網友抨擊,直指苗博雅自己不了解YouBike的使用方法,卻拿來當不願做環保的藉口,紛紛批評:「你有還車嗎?本來在你借用車子的同時就是要付費」、「你自己不找地方還車的,怪誰?」、「先了解Ubike設立的用意吧,不是給你放在門口閒置的」、「柯P可以黑的地方超級多, 但黑這感覺有點弱,加油好嗎?」,還有人諷刺說,苗下次可以從公館叫計程車到萬才,請司機在外面等她聽完演講再回去公館,看看要花多少錢?
苗博雅之後補充,重點是在大眾運輸工具和私家車相比的經濟誘因,目前YouBike的設計方式是給固定地點借還車的人使用,但只要像她一樣,不夠清楚目的地附近的取還車點,騎機車就還是最經濟的選擇。不過這個說法仍被許多網友打臉,提醒她只要下載YouBike的APP,要查詢附近的站點非常方便。 事實上,YouBike在台大萬才館附近設有2個站點,分別是「台大資訊大樓」租賃站和「基隆長興路口」租賃站,苗博雅如果在公館站借車,騎約1.8公里的路程,在這兩個站點還車,再步行約5分鐘就可到達目的地,聽完演講再借車回到公館站還車,這樣來回只要花10塊錢!
另外根據北市YouBike費率,使用前30分鐘5元,之後4小時內每30分鐘10元,4小時至8小時每30分鐘20元,超過8小時以上每30分鐘40元。若根據苗博雅的說法,車資135元,應該借了不只3小時,而是5.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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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邏輯說是台大的??
真的快讓人笑死了。
租了三個小時的腳踏車才收你135,俗嘎靠北走好嗎??
先不想想如果是叫計程車的話,租三個小時光跳表就破千元了。
作者: maime55 (退出黃線之外)   2016-04-24 16:22:00
還好沒給她選上 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6-04-24 16:30:00
辯論社+廢死不意外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6-04-24 16:33:00
自己買一台不就好..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04-24 16:43:00
這樣剛好而已 被罵不意外
作者: k2541398 (公館水果大王)   2016-04-24 16:45:00
媽的有病 是不會到社科院先還喔
作者: tsgd   2016-04-24 16:50:00
人哦 真的很難第一時間認錯呢,就是個不熟用法的小事件,硬是要思考成陳義很高的問題半夜那篇fb看了,實在齁………不要還沒選上就跟那些政客一個樣,好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4-24 17:06:00
之前看他FB感覺是比較自負的 又是律師~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6-04-24 17:34:00
這的確該噓啊 有事嗎阿苗?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6-04-24 17:52:00
不還車還怪別人 要免費不給你霸佔整天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4-24 18:46:00
看他的發文我終於知道文組為何被看不起啦
作者: abcd5566 (aa)   2016-04-24 18:49:00
北七 社科院就有停車點了
作者: oftisa (oo)   2016-04-24 19:24:00
算了一下,租5.5小時要125元,但是4到8小時每30分鐘要20元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6-04-24 19:24:00
原來律師的腦袋都這樣
作者: oftisa (oo)   2016-04-24 19:25:00
所以不是125元就是145元,不可能有135這個費用是我算錯了,還是苗博雅在虎爛?不過就算照自由時報算的,租5.5小時不知道坐計程車5.5小時要花多少錢?
作者: drivenick   2016-04-24 19:48:00
自己跳出來承認自己是天龍人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4-24 20:17:00
愛凹又被狂打臉
作者: wenge321 (wen)   2016-04-24 20:56:00
5x1+10x7+20x3=135 (1+7+3)x0.5=5.5 (hr)給 OFT大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4-24 22:46:00
原來一個人說錯話可以擴大評價到整個文組或職業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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