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死刑流程可以跑這麼快呀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6-05-11 19:00:55
※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原來,政府執行死刑效能....可以這麼快..............
: 那麼,對於其他「已經沒太大爭議的死刑犯」
: (例如陸正案死刑犯有爭議可先不管)
: 也可以趕在520之前速戰速決嗎??
沒太大爭議? 1%的爭議夠不夠大?
程序上沒太大爭議,實體上有沒有可能容有爭議?
法官們靠著一堆口述(供)與間接證據拼湊出來而認定的事實究竟是不是100%真實?
閱讀這些卷證搞不好像在看偵探小說一樣,每件當然要花很多時間
實體有爭議而程序無爭議時,要提非常上訴嗎?
目前我國和多數的國家法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讓法官判決只有兩種選擇: 有罪 vs 無罪
要嘛按照法官認定的最可能事實量刑,要嘛無罪開釋,
卻沒考慮到法官心證所得之事實為真的可能性,而導致有錯冤的可能存在
鄭捷一案由於有捷運合法的錄影記錄全程,法官/檢察官甚至任何一般人只要看完錄影,
不用詳細閱讀推敲卷證,應該都能輕易得出與法官相同的事實,100%確定
此案速戰速決快速通關本來就不會有任何爭議
但對於那些需要斷簡殘編東拼西湊才能推定出犯罪事實的案子來說,
即便推定出來事實更加殘忍,有些由於仍存在錯冤可能這個判決書上不能說的秘密,
(說了可能就得無罪釋放),法官可能會用教化可能/非最嚴重的罪等等脫辭來避免判死
而改判無期徒刑,因為死刑無法回復...當然如果廢死通過,這些脫辭就直接全省了...
刑法有所謂從輕原則,但對於多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已三審定讞的案子
卻不能依照法官最新量刑標準從頭再跑一遍,重跑完搞不好好些都變無期徒刑...
話說回來,反正放著不執行也是實質的無期徒刑,差別只在多了隨時可能被宰的恐懼
在下不贊成廢死,即便法官都不判死,死刑擺著當紙老虎嚇人還是有它的嚇阻作用存在
死刑留著就是對付鄭捷這種公然殺人不可能被錯冤的罪犯用的,
有非常小錯冤可能的判無期徒刑其實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如何讓錯冤可能可以陽光的出現在判決書內,又不至於違背無罪推定的神主牌,
恐怕是法界一大挑戰,但如果為了避開挑戰直接廢死恐怕又有點懦弱?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6-05-11 19:07:00
推 鄭捷這種案件拖了兩年才死已經夠久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1 19:10:00
推阿 下一個應該可以推殺害小燈炮的王景玉槍斃了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6-05-12 00:49:00
王景玉很可能連判死刑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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