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金門娛樂有限公司」真是欺人太甚!

作者: oylq2000   2016-05-13 17:11:48
作家焦桐收到金門地方法院通知,生平第一次被告。
另有白靈、夏婉雲、林煥彰、鐘永和等14位詩人、藝術家、
攝影家、金門文化局職員一起被告,
當事人「金門娛樂有限公司」,起訴狀云:
「民國103年9月4日及6日,因金門即將開放大、二擔觀光,
被告為實地感受島上特殊戰地文化,醞釀大膽、二膽、東碇、北碇島
主題創作」……
被告「疑因欲向金門縣政府申請經費受阻,致今船租費用全未給付」。
據了解,此官司緣於金門文化局長李錫隆、觀光處處長楊鎮浯,
兩位局處長惡鬥所致。
上述船租七萬元應該由觀光處支付,因文化局拒絕行文觀光處,
雙方卻擺爛,船公司求償無門,遂據原始邀請名單一一告發。
好像詩人、藝術家、攝影家是故意去搭霸王船的無賴。
更滑稽的是渡也、翁國鈞皆未成行,也列入被告名單。
正式公文,處理程序竟粗糙至此,恰恰反映了腐敗官僚之現形,
竟令邀請而來的客人吃官司。
此「金門娛樂有限公司」真是欺人太甚!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3 17:13:00
一個縣有錢了,怪事也多了
作者: 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   2016-05-13 18:32:00
金門人不意外啦 根本早就回歸大陸了
作者: lustpp (祭我們短暫的青春)   2016-05-13 19:53:00
是縣政府擺爛在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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