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邱淑媞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6-02 21:08:49
邱淑媞在2014/10月接受電視台訪問,
問及選戰對上拚連任的宜蘭縣長林聰賢,
她對著鏡頭向選民飆罵:
「你們這次不選我,你以為我下次還會再來嗎?等著瞧!不一定!」
嗯哼...好啦沒選上趕快回任健康署吧 誰叫你是法律保障的公務員呢
帶職參選可以請好請滿^^"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https://www.facebook.com/stchiou/posts/1728394470764822?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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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邱淑媞
兩年前,身為宜蘭媳婦,為了還宜蘭培育之恩,我投入一場極端艱困的選戰。
媒體說這是政務官參選,但其實不是。
我是公務員,而不是政治任用的政務官(政務官通常是部長、次長以上的職務)。
健康署並不是部會,而是在衛福部底下的附屬機關。
過去極少有公務員參選的案例 (連政務官都明哲保身了,何況公務員?),
因此,外界不熟悉相關法令,也一直誤以為我是政務官,也給了有心人士炒作的空間。
政務官與事務官有何不同?
如果是政務官,因是政治任用,參選時,往往會辭職,選上就選上,
落選就再安排一個職務 (但法律並無明訂,亦常因人而異)。
但,公務員是常任文官,一切作法,在法律上均有清楚嚴謹的規範,
是訂在行政中立法,依法辦理。
行政中立法
第 5 條規定,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第 11 條規定: 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
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當年為11月18日)起至投票日止,
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公務人員依前項規定請假時,長官不得拒絕。
法令明文規範了公務員的參政權,包括加入政黨與參選。
當年,我自我要求從嚴,早在二月底宣布以後,凡是參加非公務的行程,
就都全部請假,薪水也扣除。
此外,公務人員的任用與升遷,也都有國家制度與法令規範在。
若認為法令不合適,可以修改法令。
擁有權位的人,要如何行使權力、如何對待不同族類,
是一回事。但,我自己一切遵照國家制度做,不去預設別人會如何。
這是我對臺灣民主的珍惜與尊重。
作者: luuva (驢猫)   2016-06-02 21:20:00
應該早點退休 不要再害命了
作者: cherngfang (阿諾)   2016-06-02 22:04:00
宜蘭人對不起國民黨的概念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6-02 22:23:00
SARS時葉金川跟這廢物相去不遠,怎麼受到的待遇天差地別?
作者: hunghat (小紅帽@@~)   2016-06-03 00:01:00
宜蘭秀霞不對,發現季霸好多了,選輸也有風度沒怪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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