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反族群歧視法?請朝野儘速推動立法!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6-13 03:52:20
這個法跟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有九成像
就是交一把尚方寶劍到當權者的手上
隨便他要怎麼用,要斬誰就斬誰
族群怎麼定義?蛆蛆是不是族群?吱吱是不是族群?
胖子,瘦子,高的,矮的,男生,女生
最後發現全世界每個人都屬於某個族群
人類身上的所有內外在條件都可以成立一個族群
所以你只要對任何一件事或一個人有任何負面描述
你就犯法了
文字,圖畫,言語,行為,都包括在內
也就是說我隨便說句話,或做一個動作,都可能被抓去關
而這個惡意,污辱又怎麼定義?
當事人說你惡意你就是惡意,說被你污辱你就是污辱
罪名要成立太簡單了,最後就是看法院要怎麼判你
誰能控制法院誰就等於拿到地圖兵器了
全台灣沒有一個人是這條法律辦不了的,除非你隱居深山不跟任何人互動
台灣法官已經夠腦殘了,再配合一條腦殘法律
保證能將台灣的法治推向另一個高峰
※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不得以惡意、污辱、脅迫性文字、圖畫、言語、行為等歧視特定族群、種族、性別。
: ..............................
: 這個地圖砲一開下去,很多政客會突然變的不會選舉了。很多評論節目也不用開了。
: 講的嚴苛一點的話,綜藝節目、談話性節目、卡通電影什麼的大概也要全部收了。
: 還有這個有沒有要溯及既往?有溯及既往的話,2005年原住民基本法通過前國民黨
: 對「山胞」的歧視文宣政府出版品等等大概全部跑不掉,很多編者作者都還在世。
: 以後什麼肥宅母豬大陸妹馬路三寶之類的大概也通通都不能講,不然就告死你。
: 我很期待。這地圖砲什麼時候要研發出來.....要立法出來?請效法法國作法,必須
: 抓去關,不得罰鍰或易科罰金。台灣社會風氣大概三個月內立刻大好起來。
作者: perceval (摸魚中)   2016-06-13 03:53:00
法官已經夠腦殘?你完了,準備被關到死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6-06-13 04:04:00
你惡意污辱歧視法官這個族群 有罪!
作者: gogen (gogen)   2016-06-13 05:16:00
岐視立法委員,有重罪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6-13 05:34:00
糟糕 你歧視法官 Q.Q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06-13 07:42:00
民代有言論免責權,可以爽爽罵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6-06-13 08:44:00
QQ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13 09:58:00
這根本言論淨化法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6-06-13 10:04:00
下次一定不會投給時力 整天想推這個 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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