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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童數次
法官:捐血40次,本性尚稱良善,判刑2年
這是什麼社會、什麼法官,那捐血破百次的可以殺人不用償命了!
以後不怕缺血了!這和殺人說自己是神經病有異曲同工之妙了
捐血救人又益己!送貨員連續性侵12歲女童 法官:捐血40次,本性尚稱良善,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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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這不是神隱多日的支那大媽們嗎?
要不要針對歐陽妮妮嚴重違反你們最重視的校規
以及華航辛苦罷工的媽媽空姐們發表一下高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