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HellKitty已有一次前科
#1NG4Oz6-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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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於06/29 超貼一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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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3 6/29 HellKitty □ [新聞] 張小月盼陸方重啟溝通大門
84 1 6/29 HellKitty □ [新聞] 「民政府」車主違停告3員警 檢打臉
● 85 6/29 HellKitty □ [新聞] 紅十字會做假帳? 林昶佐會計師母親
背
依照板規3-3
3.新聞/轉錄類文章,一個帳號一天只可貼三篇。一天內,總文章數未超過五篇
,只要新聞/轉錄類超過三篇,每超貼一篇水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
以此類推。
加上一次前科,判處水桶 7 * 2 * 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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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超貼文章
81 1 6/29 HellKitty □ [新聞] 坦承媒介賣淫 太陽花女王 願捐20萬 求輕
82 3 6/29 HellKitty □ [新聞] 張小月盼陸方重啟溝通大門
83 + 1 6/29 HellKitty R: [新聞] 一隻狗能鬧多大事?
84 1 6/29 HellKitty □ [新聞] 「民政府」車主違停告3員警 檢打臉
85 6/29 HellKitty □ [新聞] 紅十字會做假帳? 林昶佐會計師母親背
86 6/29 HellKitty □ [討論] 張景森傳吊嘎和藍白拖太遜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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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超貼處分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每超貼一篇水
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以此類推。
兩次前科,判處水桶7 * 2 * 2 = 2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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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總計水桶共14+28 = 42天
由於當事人常說「吱吱板主要迫害他」
特此回應:
你闖紅燈被開罰單
是應該反省自己不該闖紅燈
還是嗆警察是吱吱警察呢?
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