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立場,我支持兩例假,工作五天了就是要放假,
放假就是要休息,能不加班我才不要加班,
何況法律明定了所謂合意加班,不是要工會同意,就是要勞資會議同意
要更動工作時間或放假也一樣,而不是面時時問能不能配合加班就行了
勞資會議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就不贅述了
前面大家也討論過了,例假的定義
例假不能合意加班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能要求你上班
如果要你上班,就是兩倍薪水+補休
所以你不能主動選擇例假要加班,拿兩倍薪水+補休一天
這蠻正常的阿,正常老闆也不會這樣頭殼壞去吧??
那一例一休的好處在哪裡?
簡單說就是"休假日"加班的話
前兩個小時2.33,之後每個小時2.66,一天一樣不能工作超過12小時
不滿4小時算4小時,4小時不滿8小時算8小時,8小時不滿12小時算12小時
定的好清楚,資方如果要求加班記得不要超過喔~
休假日就是例假以外的都是休假日喔~都可以合意加班喔~
兩例假的好處在哪裡呢?
就是你沒什麼大事就不能叫我加班
叫我加班就是兩倍薪水+補假,而且理由還要符合上述條件
就是你一個禮拜一定有兩天可以不用上班
你說例假勞工想加班也不能加班!?
我也想都拿例假來加班阿,當資方都白癡阿...
我是從工時來看啦
7天一例一休,代表資方一個月有四天可以選擇讓你合意加班
公司好心就讓你休假日加班賺加班費,沒良心就平日都叫你常態加班兩小時
7天兩例,代表資方一個月頂多叫你晚上加班
公司好心就多請幾個員工維持產能及效率,沒良心就平日都叫你常態加班兩小時
當然有人覺得反正我這工作就是要加班阿,假日加班的話多領點也好
但是也有人像我一樣,時間到了就是要下班,不想要浪費太多時間在公司吧
這樣就很清楚啦
一例一休就是你一個月有4天能不能休息是掌握在資方手上
兩例就是保障你7天能夠休息兩天
加班費會被怎樣操作就不討論了
再者,能不能加班不是勞工可以選擇的
假設無薪假再臨,加班費10倍也沒用
與其期待這種不確定性又被掌握住的休假日加班費
麻煩一下,我只要確保一個禮拜可以放2天假,麻煩公司不要打電話或LINE我
加班費喔...算了啦...人生不是只有工作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