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有點丟臉...
自己拿出來的辯解詞裡面就自打臉了
紅十字總會自己都沒規定要立專法了
要不然他們就會說會員國都有立專法...
到現在也只能說"先進國"有立專法
...只能說...丟臉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紅十字會法》可修不可廢 王清峰:若廢法將聲請釋憲
: http://www.storm.mg/article/138267 (六張照片)
: 為了反對立委提案廢除《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5日率眾到立法院旁抗議,
: 聯名簽署陳情書交給立法院。王清峰說,《紅十字會法》可修不宜廢,若真的廢法,將尋
: 求立委支持聲請釋憲。
: 王清峰今天率領紅十字會各地分支會志工,到立院旁進行抗議,高喊「拒汙名、反廢法」
: 、呼籲外界不要將紅十字會法存廢政治化,污名化紅十字會長期以來的工作,並向國民黨
: 立委林德福遞交陳情書;紅十字會也表示,支持修正紅十字會法中不合民主法治的部分,
: 但維持專法。
: 王清峰表示,制定紅十字會的專法是國際慣例,政府承認《日內瓦公約》所以設立紅十字
: 會,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是唯一代表中華民國的紅會,不是人民團體法可取代;若專法被
: 廢除,將會尋求立委聲請釋憲,並提出行政訴訟,禁止政府同意他人設立紅十字會。
: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說,時力的訴求是廢法、不是廢會,而讓紅十字會回到人民團
: 體相關規定,對紅十字會的發展較為正面,同時會在今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提案,要求院
: 會討論事項增列表決廢止紅十字會法,盼週五能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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