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也有鄉民的家屬遇過...都有po文出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5 22:25:43
※ 引述《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goo.gl/8ikdwu
: 2.新聞來源︰
: 蘋果
: 3.新聞內容︰
: 2016年07月15日15:47
: 作者:陳成曄(臺灣大學醫學系學生)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年5月12日迅速完成「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正案審查,
: 從審查報告中的確看出民進黨諸多立委對集會自由權進步的努力。然而,委
: 員會審查結果保留該草案第五條「安全距離」條款,以及第十七條「強制排
: 除」條款,使得原欲廢除的禁制區(集遊法第八條)和命令解散(集遊法第
: 二十五條)制度死灰復燃;在七月初的黨團協商結論出爐後,更確定在今天
: 院會上恐將通過的討論事項第八案「集會遊行保障法」將會維持禁制區和命
: 令解散制度。
: 對於強制排除條款是否有當,雖有諸多疑慮,但相較於草案第五條安全距離
: 條款竟然將原本集會遊行法第八條所無的「醫療機構」納入禁制區,後者錯
: 誤之嚴重,實已違背一般人民常識,且甚至有違憲之虞。在委員會審查之初,
: 僅有陳亭妃委員等立委所提之版本有將急診室納入禁制區,其餘版本皆無討
: 論到醫療機構或醫院等;而陳亭妃委員之修正理由主要認為急診室之病患多
: 屬急重症者,其醫療行為關係重要,顧及集會遊行時可能的影響,所以賦與
: 衛福部劃定安全距離之權。然而,第五條經過一番審查後,最後的結論竟超
: 乎想像,將禁制區範圍擴及凡「醫療機構」皆得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安全距
: 離。
: 在我國醫療法之第二、三、四及十二條,有對醫療機構之定義與各種樣態做
: 出詳細規範,所謂醫療機構,泛指所有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包含醫
: 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等不同等級之醫院,有或無急診室的醫院,也
: 包含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的基層診所乃至醫美診所,其他較不明顯的則有精神
: 醫療機構、配有醫師駐診之長照機構、企業或工廠廠醫、學校內保健中心等
: 等,均在醫療機構所指範圍內。光以臺北市而論,今年四月份健保署統計之
: 特約醫療機構就有2846家,若以30公尺安全距離為半徑計算其面積(忽略醫
: 療機構本身占地,假設為地圖上一個點),臺北市就有800萬平方公尺的市
: 區可以成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若以全國20758家醫療機構計算,則有5870
: 萬平方公尺的面積可以劃為禁制區。更不用說以醫療機構四處散佈的狀況,
: 恐怕沒幾步就會巧遇一處禁制區。又由於該條第七款「醫療機構」是在黨團
: 協商階段才出現,吾人無從得知其立法理由,恐怕到時候想要硬踢開醫療法
: 另做限縮解釋也不知如何講起。
: 講更切身的經驗,如果臺大醫院院區劃定30公尺的範圍,則整條中山南路、
: 徐州路、青島東路口、濟南路口、立法院和教育部門口處,都將成為禁制區。
: 臺灣人民引以為傲的太陽花運動當年所占領的地區將有大半範圍陷入禁制區,
: 每年的同志大遊行、五一勞工遊行也幾乎都會經過中山南路,立法院和教育
: 部門口也是社會運動、學生運動(如最近的輔大灰姑娘絕食)經常抗議的集
: 會地點,都將慘遭強制排除。之前華航空服員罷工集會的南京東路三段亦有
: 數家診所,恐怕未來也將依法被列禁制。如此荒謬的立法空白授權,真的是
: 民進黨團所樂見的嗎?
: 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法律保留原則,是法治國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條
: 款,其衍生的授權明確性原則,要求立法者在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限制人民
: 自由權利時,應該在法條中就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有具體明確之規定。
: 如今黨團協商出來這個不可思議的「醫療機構」條款,給予地方政府極大的
: 裁量權在一個廣大到難以置信的地理範圍去劃定禁制區,對於醫療機構的不
: 同型態、不同的醫療業務,不予區別,一律讓地方政府隨自己高興決定,這
: 難道不違反法律保留嗎?這樣的立法對於集會自由還有什麼保障?如果連醫
: 美診所旁都不可遊行,這樣的法益衡量能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嗎?強烈呼籲
: 院會對於此一荒謬修法能暫緩通過,否則原本一個眾所矚目的人權法案勢將
: 淪為悲劇。
: 4.附註︰
: 安全距離(禁制區)的設立多少會侵害到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
: 協商後突然冒出來的醫療機構也被劃入可設置禁制區的範疇
: 不只醫院可設置禁制區,連全台所有診所周圍的30公尺也將變成集會遊行的禁地
: 影響的範圍實在不能讓人忽視
: 抗議遊行往往是弱勢者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發聲手段
: 如果政府恣意將各地點納入禁制區,那弱勢者連這個最後的手段都被政府剝奪了
看來民騙黨要給的交代了!不是有資資替民騙黨背書說:「民騙黨除了勞工議題亂搞之外
,其他議題沒有亂搞」!
這不是亂搞什麼才是亂搞請資資.民騙黨黨工.85%踹共!
如果按照這條來看.這樣哇靠保護了立法院和總統府耶!民騙黨真是聰明阿~*
KMT原本這個極權的政黨消失之後,民騙黨是真的要步上KMT的腳步一同消失就是了?!請
資資.85%.民騙黨黨工踹工!麥假死~*
然後再來一例一休,我之前的資料別拿出來打...我只拿最近你們演的新聞出來打就會好

一例一休一但通過漏洞問題別說,還有很大的問題!民騙黨.民騙黨黨工.資資.85%你們知
道,但你們就像鴕鳥心態不敢面對這個問題...
我相信已經有大部分的鄉民已經看見最近的公車新聞和這兩天火車新聞...
然而這裡有什麼問題?
馬der!!問題可大了!一但一例一休通過,企業會怎樣搞你們反過來想...不準勞工隨意請
事假.病假.生理假和隨意排勞工自己喜歡假了!
我舉例來說:
1.2.3.4.5.6上班..星期六給他算休息日,因為強制七天一定要放一天,所以星期日一定
要給放假,那麼自己想想慣老闆會在讓你下星期把例假放別處膩?!
還有要有可能會造成沒假可排在勞工想放假的日子,就變成一定要請假了(事假)!那麼要
是慣老闆要是不給准假,勞工那天又非放不可,就有可能變成「曠職一天」!
曠職一天有勞工都知道曠職比事假嚴重很多,其次如果有慣老闆的慣式企業曠職幾天就叫
勞工走人(離職).還有諾是勞工生病又想請假看病,因為勞工無法隨意排喜歡的假,所以
也有可能造成慣老闆不准勞工請病假...
那麼我想請問民騙黨.民騙黨黨工.85%勞工都是鐵打的嗎?
一例一休一但通過那位勞工還敢生病阿??
俗話說:鐵打身體也會壞,機器諾無保養也會壞...民騙黨的一例一休是要操死勞工還是電
死勞工??請民騙黨.民騙黨黨工.85% 踹共~好膽敢支持,就要好膽踹共!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7-15 22:27:00
你知道板主在申請罷免死魚了嗎?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2:31:00
是啦~ 一例一休開始 所有績優老闆都會變成慣老闆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7-15 22:31:00
那集遊法跟勞基法什麼關係XDDDDD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6-07-15 22:34:00
等等 我有個問題 會不准人家請病假的老闆根本不會管你幾例幾休吧?都這麼機車的人了事假就算了 病假不給人請是很誇張的阿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7-15 22:37:00
這已經是被害妄想症了吧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2:37:00
病假不給人請的,最近不是才剛有新聞出來嗎??妄想症?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6-07-15 22:38:00
可是病假不給人請跟有沒有例假有啥關聯?這已經是老闆個人的人格操守問題了吧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2:39:00
有遇過 hmm... 所以現在已經實施一休一例了? XD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7-15 22:39:00
抗議勞基法會跑去醫院?????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2:40:00
自己都舉例跟一休一例沒關係了 硬要扯在一起?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6-07-15 22:41:00
應該這樣說好了 二例要如何防堵這種情形產生?你講得感覺好像只要有例假老闆就能這樣搞阿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2:42:00
個人操守問題?那台灣太多操守不好的老闆了吧?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2:42:00
他會跟你說 兩例比較嚴格 U$!@#!# 老闆就乖乖不會慣了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6-07-15 22:42:00
操守不好的老闆是很多沒錯啊XD你們反對一例一休不也是這原因嗎?會被這樣的人鑽漏洞那你應該講一下二例要怎麼防堵這個問題 因為二例也是新東西這樣就能將一例一休比下去了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2:51:00
誰說過一例一休之後 現有的慣老闆都會消失了? XD反倒是有些人一直說一例一休後 慣老闆會大幅增加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2:52:00
慣老闆不會消失,但1例1休只會讓慣老闆變本加厲原因?不為什麼,因為1例1休本來就是資方自已的提案
作者: clw8 (全新的開始)   2016-07-15 22:53:00
推D大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6-07-15 22:54:00
舉個例好了 實施二例 如果不良老闆嗆你說你一周已經放兩天那麼爽 憑甚麼再讓你放 不給你請假 那怎麼應對這個我覺得要說明一下這樣你的說服力才會比較夠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00:00
歹勢,依法請假不給假,也是可以檢舉的。有人檢舉過了產假不給請,特休不給休,都是違反勞基法的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03:00
人家D都說了 一例一休 老闆就不給你請了呀~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04:00
病假可以事後請,事假/產假是事前請。老闆依法得給這不論有沒有一例一休或2例都一樣好嗎?但病假是半薪,事假是扣一天薪,有人沒事會想請喔?資方慣老闆才會用把那種病/事/產/婚假加總在勞工一年假總數中啦…。是有人會年年請婚/產/病/喪假喔XDDDD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07:00
(等等就會有人說,你沒有上過班 XD)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08:00
1例1休不行的原因為是因這樣是在鼓勵員工變相加班啦現在即使沒有1例1休,但用工時40時,也一樣是周休二日反而是1例1休下去。老闆可以合法要求你來上班。這樣才會造成工時增加,反而違反了想要縮減工時的初衷這才是反對1例1休的理由。全世界沒有國家有1例1休的啦台灣這也是創舉好嗎?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10:00
一例一休 每周工時40並沒有拿掉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6-07-15 23:11:00
只能說 多數的鄉民都是溫水煮青蛙 反應真的太慢了等到真的受不了DPP的時候 早就已經太晚了阿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14:00
我可以舉100間以上 早就放週休二日n年砍掉的國定假日照放or換成特休的公司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15:00
但1例1休是在鼓勵老闆使用到延長工時啊....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7-15 23:16:00
Dicb 猛打 冥進黨 堅持啊,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16:00
我不懂沒有一休的時候 老闆不會延長工時 但多一休會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16:00
DPP作得對我就挺,作錯我就鞭,如此而已。這才叫監督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15 23:17:00
的論點在哪~同一個老闆 同一個工作 何以有這麼大的差別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20:00
我是很想跟你說,你不會等著看就知道囉?但我不希望如此因為我不想它過,也不想變成先知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16-07-15 23:21:00
現在這法案影響就跟當年搞22k一樣,賠上一個世代擋不擋對我沒太大差別,只是不願看到又賠上一個世代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15 23:30:00
我也是,大不了創業當老闆而已,但我不想賠上年輕人的未來。我自已可以養得活自已。但我不想被下一代的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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