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勞基法明審 工商界要原協商版本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7200475-1.aspx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立法院臨時會明天審查行政院版勞動基準法部份條文修
正草案。工商團體一致堅持,政府應執行已協商過的版本,且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透
露,將邀請蔡總統參加26日的會員大會。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昨天在發表「2016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時已重申,
工總堅持前政府與新政府,都已跟企業界及勞工團體協商35場後的版本內容。
工總常務理事何語今天接受電訪說明,工商界主張的版本就是讓全國勞工落實週休二日(
一例一休),其中休假日可加班;有爭議的7天國定假扣除勞動節後,計有6天只紀念不休
,以及每個月加班時數由46小時增為54小時。
何語並說,原協商內容對加班費計算為2倍,但行政院版本加碼為2.58倍,並將週六加班
計入46小時中,都與原協商內容不同,不利提振企業投資意願,也會讓現有企業無法負擔
營運成本的增加時歇業或遷廠,政府原意要「造福」勞工,恐怕會變成「加害」勞工。
他也說,28日工總赴總統府遞送「2016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將再次向總統蔡英文表達
工總立場。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政府應該先通過、執行原本與工商界及勞團商議的
內容。
他並說,下週二(26日),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第24屆第3次會員大會,已邀請蔡總統與
會,他不一定會再提勞工議題,但會私下提振興經濟的建議書予蔡總統,並呼籲南向政策
要拿出具體措施。1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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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
資方都說了,一例一休是他們跟"政府"協商過的版本,
他們原本就是要一例一休又砍你七天假~!!!
只是政院版又修改成加班費多一點,而且休息日加班還列入每月延長工時46小時,
而非他們要求的另外延長,所以他們才感到不滿,
對一例一休又砍勞工七天假,他們可是滿意得不得了~!!!
這種整天只會喊不排除出走,台灣沒競爭力的慣老闆團體開出來的條件也能收?
不就是請鬼提藥單?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