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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所示
中華民國1947年「十一段線」:
1.巴士海峽
2.北呂宋海槽
3.馬尼拉海溝
4.南沙與菲律賓之間
5.南沙海槽(原名巴拉望海槽)
6.南沙與馬來西亞之間(曾母暗沙南面,是最南的一段)
7.南沙與印尼納土納群島之間(最西的一段)
8.南沙與越南之間
9.西沙與越南之間
10.東京灣(即北部灣之越南稱謂)
11.北部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3年「九段線」:
把十一段線的10跟11兩段刪除
不過我很納悶
海權重點在於範圍 範圍應該是一個界線內包含的所有區域
只要範圍沒變 無論畫成一條實線 還是三段,九段,十一段,一百段虛線 都是一樣的不是嗎
如果虛線畫成幾段有意義
那虛線與虛線之間沒畫線的地方 海權界線難道不是兩線延伸 不然是什麼?
刪除中越間的第10,第11兩段虛線 中越的海權邊界難道就沒了嗎? 到底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