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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7月24日 上午10:12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自2011起公佈各縣市違法企業的名單,違法情事多是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近
一年來有8546家企業共違法15187次,無論是違法的企業數或者是違法事件數都是去年的3
倍多。台灣勞工去年工作總時數為2103.6小時,與世界各國工時相較之下,台灣高居第4
名,讓勞工認為政府應協助勞工,從資方處取得自己應有加班費。
據《蘋果日報》報導,雖然台灣法定工時已從雙週48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但血汗勞工的
情形卻沒有改善。從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資料可發現,我國總工時高達2103.6
小時,僅排在墨西哥的2246小時、哥斯大黎加的2230小時、南韓的2113小時的後面,名列
全球第4,也是全球工時超過2000個小時的5國其中之一,OECD調查範疇未涵蓋香港、新加
坡,但台灣工時與日本1719小時的工時相較之下,已足足超過384小時。
許多勞工認為,員工超時工作,資方獲利都是從廉價勞動力壓榨而來,但「慣老闆」們「
不習慣」付加班費,所以對此無感,政府應協助勞工,讓資方將應付的勞動費用還給勞工
;勞工組織也呼籲,政府應當讓中小企業多認識勞動相關法規,針對違法大型企業開罰後
也要做後續的追蹤,查看違法情事是否有改善,才能真正落實保障勞工。
4.附註︰
勞工假太多,還沒有排到第一,有紀錄的才排第四,
不知道台式責任制加班算進來能不能排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