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工時過長太血汗 台竟列全球第4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24 18:21:09
資資:
看吧,台灣才第四,剛好就是亞洲四小龍最低啦。
台灣勞工就是假太多,才會沒有競爭力,
還不爭氣點,喜迎一例一休又砍七天假,
再把每月延長工時上限放寬到60小時,
放寬變形工時至於八周變形。
台灣才能爭取世界第一的龍頭寶座~!!
※ 引述《danny1031 (天天天天)》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goo.gl/OJ0rn2
: 2.新聞來源︰
: Yahoo新聞/三立新聞網
: 3.新聞內容︰
: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7月24日 上午10:12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勞動部自2011起公佈各縣市違法企業的名單,違法情事多是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近
: 一年來有8546家企業共違法15187次,無論是違法的企業數或者是違法事件數都是去年的3
: 倍多。台灣勞工去年工作總時數為2103.6小時,與世界各國工時相較之下,台灣高居第4
: 名,讓勞工認為政府應協助勞工,從資方處取得自己應有加班費。
: 據《蘋果日報》報導,雖然台灣法定工時已從雙週48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但血汗勞工的
: 情形卻沒有改善。從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資料可發現,我國總工時高達2103.6
: 小時,僅排在墨西哥的2246小時、哥斯大黎加的2230小時、南韓的2113小時的後面,名列
: 全球第4,也是全球工時超過2000個小時的5國其中之一,OECD調查範疇未涵蓋香港、新加
: 坡,但台灣工時與日本1719小時的工時相較之下,已足足超過384小時。
: 許多勞工認為,員工超時工作,資方獲利都是從廉價勞動力壓榨而來,但「慣老闆」們「
: 不習慣」付加班費,所以對此無感,政府應協助勞工,讓資方將應付的勞動費用還給勞工
: ;勞工組織也呼籲,政府應當讓中小企業多認識勞動相關法規,針對違法大型企業開罰後
: 也要做後續的追蹤,查看違法情事是否有改善,才能真正落實保障勞工。
: 4.附註︰
: 勞工假太多,還沒有排到第一,有紀錄的才排第四,
: 不知道台式責任制加班算進來能不能排第一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7-24 18:23:00
我懷疑早就第一了,只是沒記錄而已。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6-07-24 18:34:00
同上 那種打卡後繼續加班的根本沒算入 還有在家ON CALL都算工時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4 18:39:00
原po別亂建議啦!小心真的拿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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