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立院表決通過 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作者: Scape (non)   2016-07-25 16:59:11
→ Scape: 立法院自己立了一個法把調查權跟監察權給了行政院 07/25 16:29
→ rtwodtwo: 國昌認了 那不禮貌鄉民團 算是被賣了嗎? 07/25 16:30
→ jess730612: 國昌第一句就認同審查會版本 07/25 16:30
→ Scape: 這小辮子以後絕對被拿來告發違憲 07/25 16:30
推 gauiugr: 冥進黨過半,時代能怎樣? 國冥黨也擋不住 07/25 16:31
→ rtwodtwo: KMT先湊到可以提釋憲的人數吧 07/25 16:31
→ jess730612: 別說不夠席次釋憲 釋憲就一定會受理嗎 KMT還有人幫嗎? 07/25 16:32
→ yisdl: 釋憲還要親民黨幫忙 今天都棄權了 還幫你簽署釋憲 07/25 16:33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
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
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
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
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
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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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這個法過了,並且真的在執行向國民黨討錢,國民黨隨時可以提釋憲
到時候又是一鬧好幾年
一案一案搞,拖個十幾年都不是問題
然後國民黨提釋憲,通過了就一切回到原點。
民進黨若是要這樣亂搞,把調查權甚至是審判權直接置於行政院下
那就是在打假球
給民眾看說,你看,我民進黨有認真處理國民黨黨產問題呀
只是大法官是國民黨的人處理不了
然後下次還有下下次選舉繼續罵黨產
國民黨沒了黨產受害最大的不會是國民黨,而是民進黨
沒了黨產國民黨一樣能選舉,只是會辛苦些,這點民進黨也深知是如此
所以民進黨搞出這麼一個很多人都認為是違憲的黨產條例
根本就是想把黨產議題延燒時間拉長
最後違憲回到原點,根本不是真心想解決
只是在打假球罷了
作者: Scape (non)   2015-07-25 16:29:00
立法院自己立了一個法把調查權跟監察權給了行政院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5-07-25 16:30:00
國昌認了 那不禮貌鄉民團 算是被賣了嗎?
作者: jess730612   2015-07-25 16:30:00
國昌第一句就認同審查會版本
作者: Scape (non)   2015-07-25 16:30:00
這小辮子以後絕對被拿來告發違憲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5-07-25 16:31:00
冥進黨過半,時代能怎樣? 國冥黨也擋不住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5-07-25 16:31:00
KMT先湊到可以提釋憲的人數吧
作者: jess730612   2015-07-25 16:32:00
別說不夠席次釋憲 釋憲就一定會受理嗎 KMT還有人幫嗎?
作者: yisdl   2015-07-25 16:33:00
釋憲還要親民黨幫忙 今天都棄權了 還幫你簽署釋憲
作者: kkabenson   2016-07-25 17:00:00
哪個黨敢配合kmt提釋憲案說來聽聽..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7-25 17:01:00
對阿 怎麼KMT要讓DPP爽自己不解決黨產啊?德國清多久阿?搞1X年很正常阿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7-25 17:04:00
KMT 35席,連申請釋憲的門檻都沒有,是要怎麼提?
作者: kkabenson   2016-07-25 17:05:00
你未免也把法律的位階看太高了..隨時能改的東西再者 不當黨產是針對全體政黨別再把自己意識形態拿來解釋法律了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6-07-25 17:07:00
鍵盤大法官你敢嘴
作者: kkabenson   2016-07-25 17:08:00
別說你那行使法隨時能改 執行的解釋權也在執政黨KMTER說不當侵害就不當 真好笑..哪個主事者敢在這時候冒天下大不諱幫KMT自由心證 醒醒
作者: yisdl   2016-07-25 17:18:00
釋憲前 還是會繼續執行法律 沒啥用而且不當黨產也根本沒有違憲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6-07-25 17:21:00
聲請釋憲無法阻止法律生效
作者: yisdl   2016-07-25 17:27:00
釋憲本身沒有假處分的效果 所以沒啥用處
作者: fox999 (fox)   2016-07-25 18:04:00
KMT目前頂多用該條第二款..要等到訴訟終局確定喔 要幾年r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07-25 18:11:00
040不就因為補稅聲請釋憲過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25 18:11:00
依大法官釋字585及595,釋憲程序有暫時處分之適用。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6-07-25 18:27:00
那是要另外聲請假處分,單就聲請釋憲無保全效力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25 19:15:00
對! momocom說的沒錯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6-07-25 19:19:00
你說 "主管機關定為行政院根本就是在打假球"那定給監察院吧 你們蛆蛆最愛的監察院 你滿溢了吧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25 21:07:00
你司法院是隨便提的吧 -_-? 假若主管機關司法院不公,再找司法院下部門救濟? 這是搞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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