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吸毒可以除罪化,
那製販運毒呢?
難道還能有罪嗎?
當然一併除罪
或者罪刑大幅減輕
如果這三者維持原刑度
法學體系等於自爆
吸毒當然重在勒戒
但為了矯正或為了勸誘吸毒者自願接受勒戒
而除罪化
這是標準的省小錢花大錢
吸毒除罪後
警方能強行逮捕嗎?當然不太可以
頂多像是違反社會秩序般的拘留24小時後放人
當然
還是可以硬性規定逮捕
但法律這規範體系就是自打臉
若法學界無視
那法律系可以廢了
若吸毒犯不會被強行拘捕
等於不定時炸彈
沒有罪刑的勒戒
他就不是犯人
這時
他們就如一般人
有拒絕就醫的權利
當然可以用行政法來拘束
但這拘束太小了
若無法將人強留進行勒戒
等於沒有勒戒
施予強行勒戒的合法合理之道
當然就是有罪!
作者:
coober 2016-08-03 00:41:00誰跟你說吸毒除罪 販毒也跟著無罪
顧立雄臉書有說只是吸毒除罪化,販毒他可是想要加重刑則的
你可能要去查一下吸毒除罪化的相關措施 不是這樣想像的
簡單說就是邏輯學要再去學一下了若A則B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0:48:00嗨 天才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6-08-03 00:49:00你的坡滑得有三個山頭這麼遠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8-03 01:23:00幫你推一下,吱吱一直無腦秀下限= =就像2006蔡英文送ETC大禮給儲蓄東一樣這東西2014才搞定所以讓你除罪化立成了,全民是否要忍受八年的犯罪黑暗期加強勒戒化或加強治療都可以理解,除去刑法根本ㄏㄏ
作者:
luuva (驢猫)
2016-08-03 02:31:00十年前發針頭和美沙冬的時候 無腦鄉民也是這樣哭天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