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次新聞,我想跟大家分享幾個觀點
一,毒品不可能消失
有人認為毒品應該要在台灣根絕才可討論除罪化,這點完全天方夜譚。
不曉得有沒有人讀過「犯罪不滅定律」?這論點盛行數百年,可以去研究一下。
疾病、貧窮、犯罪是人類社會永遠不會消失的三大問題,只要有人類存在,這三個永遠不
會消失。
那好,憑什麼認為毒品會在台灣被根除?
毒品永遠不滅,在全世界任何國家都一樣,這觀念一定要先建立起來,我們才能討論下一
個問題。
二,吸毒是無被害者犯罪
嚴格來說,吸毒沒有任何的被害者,唯一的犯罪者和被害者都只有自己。
不用跟我討論沒毒吸就會去偷搶拐騙之類的話,那是臆測出來的犯罪,不是他們實質犯罪
,不可以把沒發生的犯罪行為,預先套進他們身上。
講個比喻,有富商有錢到天天買毒吸,不偷搶拐騙又作何解釋?
這觀念也要先建立起來,再來討論下一個問題
三、毒品不可能消滅,只能控制
毒品犯既然已經知道不可能阻止他們吸食,那唯一的管道只有一個「控制」(也不用去想
其他方法了,吸毒就死刑那種你們還是去移民北韓吧)。
而控制就有兩種手段,而這兩種手段都面臨瓶頸
一,前門政策
預防重於治療,這誰都懂,反毒宣導校園天天有
但是效果如何?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二,後門政策
簡單講,就是把監獄當垃圾桶,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丟去監獄裡面,眼不見為淨,最好各個
判無期(對了,監獄關不下那麼多人,也請別蓋在我家旁邊)
後門政策完全是最低劣最沒效率的方式
在這裡我介紹一下,監獄對毒品犯的處理也不是各位想像那樣,他是分三段
第一個觀察勒戒:兩個月
第二個戒治:一年
第三個徒刑;約兩年
為什麼會這樣,原因就是因為「吸毒沒有被害者」,只能當病人處理。
大多數先進國家對毒品就是看他們是病人,走的是醫療模式。
這邏輯其實很簡單,既然毒品是「藥」造成的,那就該用「藥」來治療他們。而不是用刑
法處理他們。
所以台灣也當然要走治療路線,有些吸毒的不偷不搶,拿刑法處理明顯過當,不處理又不
行,當然用醫療模式解決這問題。
但問題又來了,監獄的醫療能力為何?負責人告訴各位「零」
監獄對於吸毒者完全沒有戒治效果,連最基本的美沙冬治療,監獄一個都沒有。
監獄大多數都是司法人員,沒有任何一個人有醫療專業,而且,連「醫生也不想來監獄幫
犯人看病」,他們外面跟正常人互動好好的,幹嘛特地跟收容人混在一起?
所以監獄能做的只有把那些兩個月的集中一個區塊,一年的集中一個區塊,兩年的集中一
個區塊。
請問這樣造成什麼問題?
惡行感染。
順便講個歷史,台灣曾經玩過一清,二清,結果那群人越關越大尾,原本小混混在裡面關
出來就變老大了,原因為何?就是因為在裡面跟著一堆老大,小偷變大盜,互相交流犯罪
信息,互相約好一起提攜照顧,結果造成台灣當年治安更糟糕。
毒品也是一樣,他們在裡面沒有任何戒毒治療,只有集中管理作息而已,結果討論的是哪
裡比較有貨買,哪裡吸比較安全,那種吸了更爽,結果出來之後,藥吸的越來越重。
有沒有很好笑?監獄居然是他們犯罪討論吸毒集中營?
我可以保證,後門政策絕對是失敗的,但你要他們永遠不吸毒,也很簡單,後門政策執行
到底,吸毒一律無期徒刑即可,大家繳稅養他們一輩子嘛!但是,超額收容的監獄早已經
關不下那麼多人,監獄蓋在你家旁邊你們要嗎?
四,毒品處理方法
所以我認為,毒品犯還是要回歸到醫療處理。監獄只有惡習傳染,沒有戒毒功能
醫療化而非除罪化,這是吸食毒品的走向,台灣醫療來實行強制戒毒,是可行的,也就是
前門和後門政策再卡進一道門。
而不是一次就來關兩個月,毒品再犯率高的離譜,兩個月有效才有鬼。出去只會越吸越大
而已
強制治療或者結合電子腳鐐的居家監禁(同性侵出獄犯),搭配三天尿檢,配合美沙冬治療
,時間延長兩年,絕對都比在監獄有效多了。
你們希望幫助吸毒者戒除毒癮,讓他們回歸正常,還是希望懲罰吸毒者,出去看他們再吸
?
兩個立場,可以自己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