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吸毒要給機會 那酒駕勒?

作者: sinana ( )   2016-08-04 00:01:04
吸毒要給機會 那酒駕勒?
酒駕只要沒當場直接撞死人
是不是也要多給一些機會?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說,應該給吸毒犯一個機會,在立法院質詢台上表示:「人都需要慰藉
,給一次機會」,這樣說還不夠,還加辦公聽會,提出"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
施用一、二級毒品吸食者,只要完成戒癮治療,就不起訴、不付審理
民進黨有種先修法 製毒販毒走私毒品唯一死刑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8-04 00:01:00
江春男: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06:00
吸毒跟毒駕不是同一件事 就像喝酒跟酒駕的差別您會把單純喝酒不酒駕的人判刑嗎至於毒駕跟酒駕 個人希望重判您知道不是每個國家的法律都處罰吸毒者嗎?您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尤其當您只給人一瓢水時 無論把他關在浴室多久 他都不可能洗乾靜的 您知道嗎?矯正資源就是水 把有限資源都拿來緝毒而不是戒毒 當然永遠抓不完從根本解決就是要設計一套讓人不想吸毒或想戒毒的方案 就是除罪化及醫療化講這麼白還無法理解的話也沒辦法了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19:00
如果能接受酒駕有罪,那應該也可以了解為什麼吸毒有罪了。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8-04 00:19:00
你的話又不是100%正確跟正義,理解你幹嘛= =還是你又要說DPP作的所有事情都是正確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22:00
j大 毒駕才是跟酒駕同等級的東西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23:00
吸毒有罪,並不防礙你去設計讓人不想吸毒或戒毒的方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24:00
R大 因為我跟原po在討論啊 彼此理解才有辦法討論下去啊 XDDR大 您真是太有趣了 XDD另外 當然不是DPP就一定對啊 這是什麼問題啊?XD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28:00
酒駕有可能會危害到他人的安全,所以有罪。吸毒除了有可能會危害到他人,也有可能會影響到國家的安全,你覺得哪個比較嚴重?不應該有罪?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30:00
j大 吸毒跟毒駕不是同一件事 您還是混為一談了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31:00
除非禁毒的理由已經不存在,否則吸毒不應該除罪。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32:00
就像喝酒不代表他就一定會酒駕去危害人一樣 這就是酒駕要罰單純喝酒不罰的原因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33:00
法律上指的當然是不同的事件,但拿來比喻的是立法的用意。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34:00
類比不當 無法說服人我支持毒駕重判 不支持處罰單純吸毒而沒危害他人的行為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36:00
兩者都是因有可能危害到他人或社會,才會被立法為有罪。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37:00
甚至我支持毒品由國家免費提供 讓毒梟沒有市場 用漸進式的方法把毒源從根斷掉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38:00
否則當初為何會禁毒?因為立法院腦袋抽風?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40:00
j兄 時代在變 方法也在變 不是以前的方法就一定對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40:00
如果吸毒無罪,表示民眾可以吸毒,不是嗎?那麼販毒的也不該有罪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43:00
j兄 如果除罪化後 您會吸毒嗎j兄 不會吸的人無論除不除罪都不會吸。會吸毒的人則會因為除罪化及醫療介入後,增加他戒毒的可能性。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0:48:00
時代是在變,並不表示以前的方法就一定錯。你知道立法吸毒有罪的目的嗎?吸毒有罪並不是要幫助吸毒者戒毒。而要幫助戒毒跟有沒有罪是不衝突的兩件事,別混在一起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00:49:00
尤其因為製毒販毒有暴利,所以毒梟會透過各種管道推銷毒品,一但由國家免費提供,毒犯無利可圖,反而誘騙他人吸毒的情況會變少。j兄 現行將吸毒行為犯罪化就是讓吸毒者不敢面對現實的原因之一。j兄,先休息,您慢聊
作者: u5710587 (小柳哲也)   2016-08-04 00:55:00
吸毒的很可憐 販毒的要強迫打毒品讓他們上癮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8-04 00:59:00
滑坡滑很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8-04 01:20:00
療程多久?如果毒癮者要求的量超過施打者建議的範圍呢?我可以先報名順便安樂死嗎(茶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8-04 01:40:00
為啥加強戒亂醫療跟除罪一定要掛勾??
作者: luuva (驢猫)   2016-08-04 02:50:00
正常邏輯的人應該會把吸毒對應到喝酒吧
作者: jerick (傑.J)   2016-08-04 09:14:00
吸毒跟酒駕,立罪的原因都是因為可能危害社會。不能對應?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4 12:28:00
發現經說明後j大還是沒理解到問題根源,所以才會在立罪理由那裡鑽牛角尖。j大,遊覽車司機因為無良老板的鼓勵及壓迫而過勞肇事,這時候處罰過勞司機、批評過勞司機對交通造成多大危害都是沒意義的,因為問題根源不在他,永遠處罰不完。就像j大您一直強調處罰吸食者的立罪理由是因為吸毒者對社會的危害,這同樣也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一般人如你我都不會去吸毒,因為我們受的教育及環境讓我們知道吸毒不對。但社會上一定有少數人沒有這樣的條件,加上毒梟有暴利可圖,趁虛而入推銷、誘騙吸食,而從此進入毒圈無法自拔了。所以我們緝毒的重點應該是製毒販毒運毒這個中心系統,把最末端的吸毒者抓起來根本不會達到預防危害的目的,還浪費有限反毒資源,因為只要中心系統不倒,吸毒者就抓不完。將吸食毒品者除罪化及增加醫療協助方案則可增加吸毒者面對問題的可能性,這才是真正有效預防相關危害。而要徹底使毒源斷根就是要由國家免費提供毒品,毒梟無利可圖就不會到處推銷、誘騙他人吸食毒品,吸毒的人口就會真正從根本減少。大概是這樣,您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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