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2005 年左右,英國犯罪學期刊曾經做過系統分析
印象中,葡萄牙的除罪化大約是『持有毒品量在個人 1-2 次使用量 (似乎約
10-20 克左右) 以內的,不罰』,超過會易科罰金並予以沒收;回頭對照國內
K 他命的狀況,持有者就是上上課繳罰金,除非販賣不然沒有刑責,似乎差勘
比擬,至少不能說是有偌大差距
那葡萄牙全面除罪的結果
全國非法吸毒案件下降 (因為都除罪了的關係?),全國吸毒比例下降,但是『青少年使用毒品比例上升』,或許可以稍微對比國內青少年 K 他命使用率上升這件事
除了青少年吸毒比率上升之外,社區滋擾案件變多,法網擴張等意外副作用也
都有被提出,所以英國的結論是不宜冒然實施。現在看來大家倒是都比英國的
系統分析厲害幾百倍的樣子,完全肯定沒有副作用的完美除罪化
至於醫療前置化,在法律執行之前,先由醫療端介入治療;怎麼聽起來跟之前
被台權會狠打一巴掌的精神衛生法有點像
最當初要修精神衛生法的時候,精神醫學會已經呼籲『由法律端決定是否可以
強制介入』接著才是醫療介入;當時候似乎是被以法律端會不堪負荷為由,修
成目前由第一線人員判定是否該強制介入的模樣
看看前一陣子的強制就醫事件台權會的說法:只要兩個精神科醫師判定,就
可以隨便把人抓去關,超級侵犯人權
姑不論這種極度藐視醫療專業的發言,台權會明白的告訴社會一件事『醫療不
應先行在法律之前』,身為台權會前任理事長的顧大律師,總不會不明白這件
事。對於這種陷醫療端於不義的莫名法律,不但沒有看到有提出修正的舉動,
現在還來一個法律之前的醫療前置化
醫療不應該先行於法律之前,更何況是牽扯
勒戒這種關係人權的大問題;現在
提出這個拿醫療作為法律擋箭牌的作法,講
難聽點根本是以鄰為壑、死道友不
死貧道,精神衛生法的鬧劇要玩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