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府:不良示範 新科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8-04 06:45:21
才三個月時間 郭正亮 謝維洲 江春男 資進黨愛酒駕的那麼多?
還有特權可以提早請回 不用在警察局過夜
如果空心菜政府真覺得是不良示範 就應該撤銷派任令 不要只會口頭譴責
免得到新加坡後挨鞭子"為國爭光"
1.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04000632-260106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新聞內容︰
府:不良示範 新科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
2016年08月04日 04:10 胡欣男、陳志賢、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上周才要求嚴懲酒駕,沒想到,前天上午甫總統府內宣誓就任新加坡代表的
江春男,晚間與友人聚餐,喝了幾杯紅酒與威士忌後,自認已退酒,駕車行經北市濱江路
遭北市交通大隊攔查,酒測值0.27毫克;由於江表示翌日有事,警方連夜依公共危險罪解
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將他請回。
江春男酒駕,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昨天表示,會進一步了解實際狀況,不過酒後駕駛「不
應該,也是不良示範」。
警方一般在深夜到凌晨查獲的酒駕案件,都會將民眾先留置警局拘留所,等到上午才解送
地檢署複訊,外界質疑處理的中山警分局給了江春男特權;對此,警方強調是基於「為民
服務」精神,且請示值日檢察官當時仍在開庭,才能迅速移送,一切依規定辦理。
72歲的江春男是資深媒體人,筆名司馬文武,常在媒體撰寫評論文章,曾在陳水扁政府時
期任國安會副祕書長,上月獲蔡英文總統派任駐新加坡代表。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昨得知
此事後表示,會進一步了解狀況,「我們認為酒後駕駛不應該,也是不良示範。」
警方指出,江春男與友人前晚在國賓飯店聚餐小酌,喝了一點紅酒與威士忌,晚間10時許
駕駛妻子名下車子要返回士林住處,途經濱江街匝道附近,遇到北市交通大隊直屬三分隊
正進行酒駕盤查勤務。
據了解,江開車窗後,散發酒氣,員警問他:「有喝酒嗎?」他表示喝了一點,但自認已
退酒。員警依規定給他礦泉水漱口後,再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27毫克,已涉及公共危險
罪,於是將他帶回分隊訊問。
江態度配合,並告訴員警自己身分,且表示翌日有要事,能否儘速移送,交大與中山警分
局聯繫後,警方完成指紋照相等手續後,即請示檢察官,在凌晨1時許隨案解送北檢,凌
晨2點13分訊問完畢,檢方將他先請回。
江將派駐的新加坡酒駕罰責相當重,除了會被處以15到90萬罰款,還得坐6個月到3年牢;
若是酒駕撞死人,刑期不僅加倍,還外加6次鞭刑。銜蔡總統之命,代表台灣赴任的江春
男,恐怕要收斂起逍遙自在的作風,以免誤觸當地法律。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8-04 06:56:00
誤觸當地法令也不會怎樣 外交豁免權~~~~~頂多驅逐出境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8-04 07:24:00
貫徹小英的主張:千杯、千杯、再千杯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6-08-04 09:49:00
不過我有點疑問,江春男到底有哪個資歷讓他可以駐星?這幾年除了定時寫文罵罵馬英九以外 我沒看他幹啥啊@@今天看到這新聞真是讓我滿肚子問號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6-08-04 13:42:00
小事兒 小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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