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支持Uber合法化也好、反對者也好
好好看過這篇文章,思考一下背後的意義吧
趕走一個Uber,還是有千千萬萬個Uber呀
===========================================
http://www.bnext.com.tw/column/view/id/40222
Uber爭議兩年原地打轉,新政府根本搞錯方向
撰文者:郭芝榕 發表日期:2016/07/15
Uber爭議愈演愈烈,Uber台北急了,Uber台北總經理顧立楷今天發出一封信給媒體,針對
保險及稅務兩大爭議,以及對政府法規調適的期許,做出說明。
顧立楷強調,這幾年Uber台北與政府積極溝通,希望公部門和主管機關能充分理解Uber的
營運模式,討論業種定義、法規適應模式,以及相應的稅務問題。顧立楷指出,「台灣並
不需要多一間計程車行,台灣需要的是對於既有產業與新型態服務模式的法規調適。」
Uber台北總經理顧立楷在信裡針對保險、稅務及法規調適的回應摘要如下:
==============================================================================
首先,台灣至今都沒有因應共乘服務而設立的保險模式,所以我們需要與在地的保險業者
共同規劃、開發一份針對這類創新產業的保單內容,以全面保障在台灣的 Uber 使用者。
除此之外,由於主管機關規範並不明確的狀況下,我們必須同時面對保險業者在洽談合作
上的遲疑並且相對保守的問題,也因此進度始終緩慢。
再來,Uber總公司稅務團隊去年來台拜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向台灣政府承諾繳稅,這個
承諾從未改變:財政部若能以現況法律稽徵之合理稅目,Uber必定全數繳納。只是,我們
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交通部對我們業務營運模式的不適當認定。這三年來,主管機關一直
以計程車運輸服務業來認定 Uber 的服務業種,不斷要求 Uber 在台灣設立車行,由於交
通主管機關這樣的認定,稅務主管機關也因此只能接受 Uber 繳交車行的稅目;然而,這
跟 Uber 的業務本質有所相違,所以雙方的溝通一直沒有結果。
同時,Uber 作為來自國外的企業,還有跨境電商公司規範管理的適法挑戰,這個不是針
對 Uber 單一公司的稅目,而是所有跨境電商公司(包括Spotify、Netflix、 Agoda等
) 都遇到的難題,也需要主管機關針對此類型的公司,都能規劃一體適用的良好租稅法
規。
我們非常期待財政部加快研擬的腳步,並希望能和台灣一起創造共享經濟平台管理的法規
典範,而或許在政府制定出新的稅目以前,雙方能夠一起討論其他可能性,像是以繳納許
可費的方式,作為暫時性的替代方案。
==============================================================================
Uber進台灣以來,自2014年夏天計程車展開大力抗議之後,吵吵鬧鬧已經兩年多,至今交
通部對Uber的罰款已有6200多萬元。然而Uber和交通部總是藉著媒體隔空交火,雙方協商
始終原地打轉,已一年多沒有進展。
而今新政府上任,交通部對Uber的態度愈加緊縮,先是11日計程車業者號召2千台小黃上
街抗議,掀起新一波大戰,緊接著則是經濟部投審會將根據交通部在一個月內提供的Uber
違法事證,要求Uber撤資。
思考1:到底政府要如何定義Uber這類的資訊科技平台?
筆者在去年初寫的評論,Uber「類」服務相繼來台發展,交通部難道要變成創新的阻礙嗎
?「到底如何定義Uber是運輸服務還是資訊科技平台?」目前看來仍是爭議焦點。事實上
,Uber服務是否違法,仍有詮釋空間,但目前交通部執意認定,只要有A到B點的載客運輸
交易行為,就是違法的「白牌車」。
只是,政府對Uber的態度強硬,恐怕也把自己的路愈走愈窄。
交通部長賀陳旦13日表態預計跟計程車業者合作,要在兩個月內推出台版Uber服務,怕是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展現。試想,先將Uber趕出台灣,然後自己聯合計程車業跳下來做
,豈不是說明了政府肯定Uber所帶來的創新好處,同時又引來獨厚計程車業之嫌。那這幾
年來政府的罰款和反對,堅持的究竟是什麼?
此外,台灣其實也早就有交通部想做的叫車服務,例如55688和台灣新創團隊呼叫小黃,
都是最好的例子,實在不需要政府花納稅人的錢再做一個新的App。
況且,Uber的關鍵根本不只是「叫車服務App」這麼膚淺的表相而已,它創新的商業模式
、科技能力、背後大數據的分析能力,才是關鍵,這不是隨便一個叫車App都能做到的。
思考2:趕走一個Uber,還有千千萬萬個「Uber」
Uber台北用「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台設立行銷公司,資本額才1百萬元,
法界認為,就算投審會廢止投資核准,但資金早就進到台灣,要如何撤資也是一大問題,
對Uber並不會有任何禁止的實質效果,它還是可以換個負責人再成立一個新公司,或是透
過台灣合法的公司代理服務。
交通部緊咬Uber繳稅,其實不只是Uber一家網路公司的問題而已,實際上也擋不住Uber在
台灣的發展。顧立楷倒是說得明白,「財政部若能以現況法律稽徵之合理稅目,Uber必定
全數繳納。」言下之意就是,台灣宇博也頂多就是針對Uber在台灣的「行銷」費用繳稅而
已,因為政府自己也無法定義什麼才是跨境服務的合理稅目,Uber就是吃定政府也抓不到
他們的法律漏洞。
Uber的公關策略很強硬,對主管機關和媒體向來也不是很友善,以至於引發台灣社會這麼
大的情緒反彈。但是,政府就算把Uber趕走了,也只是解決了交通部、計程車業者及大眾
的「不滿情緒」而已,不代表政府能用有效率的方式管理所有國外網路服務。
隨著愈來愈多創新的服務來台發展,政府將會發現現行製造業思維法律根本不合時宜,不
僅無法歸類和解釋科技平台服務,這些網路業者也會想方設法繞過法規,反而讓政府更難
合理監管。
Uber的金流和App根本不經過台灣,政府又能對它怎麼樣?就如同顧立楷所說,所有的國
外跨境服務都有同樣的問題,政府又要如何管理Spotify、Netflix、 Agoda?政府不能只
緊咬Uber繳稅而已,台灣人使用的國際網路服務那麼多,業者每年貢獻許多行銷費用給
Facebook和Google,如何管理這些跨境網路服務繳稅的問題,政府必須整體考量,也是政
府面對新興科技及數位經濟挑戰必須思考的事,而不只是拋出Uber爭議,針對單一網路公
司吵吵鬧鬧而已。
Uber的策略就是專門鎖定法律難以定義的灰色地帶,發展相關的服務,要顛覆傳統產業,
就算政府最後讓台灣宇博撤資,也擋不住Uber在台灣的發展。就像《數位時代》日前報導
所揭露的事實,Uber已不滿於原有模式,以網路+汽車+金融的概念推出分期貸款等汽車
金融服務。
政府再不換換腦袋,跟上科技的腳步,到底要如何發展出新的模式來管理速度飛快的創新
網路服務呢?
正如你所不知道的 Uber:在台灣推汽車金融服務報導中所指出:
台灣一直缺乏大型網路平台,因此把Uber趕出台灣,不僅是一種新乘車服務的缺乏,可能
也是一種「新金融」服務的失落,這不是山寨一個Uber就能彌補的。
新政府別再跟著計程車業者起舞,回應那些假議題,台灣的社會和媒體資源已經耗費兩年
在Uber爭議上了。如果新政府真的要推亞洲矽谷、擁抱新創,怎麼能不對網路創新服務開
放呢?如果不加速讓台灣轉型到數位經濟,10年後的台灣,不但國外創新網路服務都因法
規進不了台灣,台灣本土新創的創新服務也會因法規而胎死腹中。
台灣市場很小,對於國外網路服務而言,不進台灣根本不痛不癢,轉進其他擁抱開放的國
家,但苦的卻是台灣的使用者。如果因為製造業的法規思維而跟不上創新科技的腳步,也
許10年後,台灣使用者將使用不到最新的國際網路服務,也發展不了自己的網路服務,台
灣將從數位經濟的領域中缺席,這會是我們想要的未來嗎?
就算政府想保護本土產業,不想讓國外網路服務進台灣也沒關係,那能不能針對台灣創新
服務有彈性的開放並鬆綁法規呢?政府如果真的想把台灣打造成創新服務的實驗地,眼前
的這個問題,就要看政府能不能有智慧真的解決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