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ightwing 水桶6個月+21天 版規3-3,3-7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6-08-25 14: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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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6-08-25 14:35:00
這id也不是菜鳥了 自刪也只是自殺而已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8-25 14:35:00
哈哈發文不看版規
作者: yisdl   2016-08-25 14:35:00
第7點有點怪怪的 若是誤貼 為啥不能刪除啊?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8-25 14:37:00
不然以後犯規都自刪就沒事了啊八卦板也有類似的規定話說這隻是吱吱 真可惜少了位同志
作者: yisdl   2016-08-25 14:44:00
有點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5 14:47:00
貓大好強貓大一眼看就知是187天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8-25 14:50:00
可以說是政黑界司法權威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5 14:51:00
其實我心裡不是很開心 不希望大家見獵心喜推文政黑走到這種生態 實在不樂見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5 14:52:00
大推Hell 超精準的檢舉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5 14:57:00
我覺得版主判錯了 應該是187天才對..判太多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08-25 18:09:00
可以幫我檢舉某m嗎 好像很有趣 可是我好懶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5 20:28:00
如果再加上累犯來算,水桶可能要破年,要等新版主來放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5 20:30:00
不要太狠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6-08-25 23:39:00
哈哈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6 00:14:00
嚴格說起來, HellKitty 沒有檢舉 nightwing 違反政黑版規三-2,版主就不能以政黑版規三-2來處罰(政黑版規七-6),所以,14天水桶不能算。而政黑版規三-3,沒有像政黑版規三-2一樣規定,自刪也算在三篇新聞類文章的額度內,所以,nightwing 在被人檢舉前,就已自刪一篇新文類文章後,只剩三篇新聞類文章,就沒有超過額度,不算違反政黑版規三-3,7天水桶也不能算。但 nightwing 發了四篇新聞類文章,怕違反政黑版規三-3,刪了一篇,算是規避責任,係違反政黑版規三-7,六個月水桶應該算。結論:若依照本案,水桶應為180天(六個月)。若是有人以政黑版規三-2跟政黑版規三-7來檢舉,就慘了。違反政黑版規三-2,超貼二封,14天水桶;違反政黑版規三-7,累犯,水桶天數 180X2X1=360 天。結論:若改版規檢舉,水桶應為 14+360=374 天。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05:01:00
你不要那麼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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