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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6 00:14:00嚴格說起來, HellKitty 沒有檢舉 nightwing 違反政黑版規三-2,版主就不能以政黑版規三-2來處罰(政黑版規七-6),所以,14天水桶不能算。而政黑版規三-3,沒有像政黑版規三-2一樣規定,自刪也算在三篇新聞類文章的額度內,所以,nightwing 在被人檢舉前,就已自刪一篇新文類文章後,只剩三篇新聞類文章,就沒有超過額度,不算違反政黑版規三-3,7天水桶也不能算。但 nightwing 發了四篇新聞類文章,怕違反政黑版規三-3,刪了一篇,算是規避責任,係違反政黑版規三-7,六個月水桶應該算。結論:若依照本案,水桶應為180天(六個月)。若是有人以政黑版規三-2跟政黑版規三-7來檢舉,就慘了。違反政黑版規三-2,超貼二封,14天水桶;違反政黑版規三-7,累犯,水桶天數 180X2X1=360 天。結論:若改版規檢舉,水桶應為 14+360=37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