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土地折舊(政府分期回收)的可能性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6-09-03 08:52:20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1NoXODDK ]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看板: Policy
標題: [構想] 土地折舊(政府分期回收)的可能性
時間: Sat Sep 3 08:15:04 2016
主要手段: 允許以折舊代替地價(持有)稅
每塊土地所有權從100%開始,政府每年回收2.5%所有權,
但所有權人得以公告地價2.5%買回該年回收的所有權(地價稅)
目的:
1.避免社會資金全部集中到自然零折舊的土地市場,造成地價無限膨脹
2.利用地價稅與所有權折舊並存使公告地價貼近土地真實價值
3.以所有權折舊可避免高地價地區住戶繳不出合理地價稅而需立即搬遷的問題
理由:
1.當特定經濟體內投資飽和(solow model均衡時)而人口也達均衡而零成長時,
所有非新創非天然(人工)資本(生產工具與建設)的資本邊際報酬將等於0,
也就是說資本邊際產值=資本折舊價值,導致市場均衡利率將接近甚至小於0,
唯有天然資本(土地)因為自然折舊為0,邊際產值(種植作物,商業租金...)恆大於0,
土地的均衡資產價格=土地邊際產值/市場均衡利率將趨近於無限大
唯有由政府課予人為折舊,也就是地價稅或所有權回收才能避免資金全流到土地市場
2.孫文民生主義主張照價徵稅與照價收買兩種手段相互為用,然而執行面上有些住戶
因為公共建設使土地價值飆高到其難以負荷地價稅的程度,照價100%收買將嚴重妨礙
居住權造成強迫遷徙的狀況,若採所有權折舊回收的方式,無法負擔者
至少還能再住幾十年(1/稅率,2.5%40年,5%20年)
具體方案:
1.取消自用與商用土地差別稅率,全國統一折舊率與稅率2.5%開始,
之後每年依據全國土地供需調整,供應>需求則降低,需求>供應則調高全國稅率,上限5%
2.所有權人每年可自由選擇當年度是繳納所有權折舊還是地價稅
3.公告地價以地段為範圍,視選擇折舊與繳稅的比率來調高或調低地價,
折舊的太多則降價,反之則參照實價登錄資料漲價(民生主義照價徵稅與收買精神)
4.當政府因公共建設需要徵收土地時,得以公告地價2倍徵收地主剩餘所有權
5.土地剩餘所有權為0時,政府得收取地價稅或隨時無償收回土地
收回後如無公共建設需求,則重新以100%所有權公開標售該土地
作者: Wilsly (鬼)   2016-09-03 09:19:00
透天30坪土地,土地一坪30萬,900*2.5=22.5,鬼要買透天,這什麼蠢建議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9-03 09:47:00
第39年在開始繳XD第四條算霸王條款,基本上留這條就夠(被抗議)啦
作者: saisai34   2016-09-03 10:08:00
結果大家都不想買土地資產然後租金要突破天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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